Thursday, January 15, 2009

顾训中:“文革”风云人物的再认识——徐景贤个案解读

一、徐景贤:忠诚的“党的儿子”、坚定的“革命左派”
二、徐景贤犯的是“反革命罪”吗?
三、徐景贤该当何罪?
【注释】

由于当局的禁令,“文革”的历史早已为许多人所淡忘。不过,2007年11月初,因为当年的“文革”风云人物徐景贤的去世,引发了一场小小的议论。议论的焦点在于,应该如何客观、真实地评价当年那些曾积极参与“文革”运动的风云人物,还其本来面目。
2007年11月8日,上海具官方背景的“新民网”刊出了一条题为“徐景贤10月31日在上海病亡”的“独家消息”:“江青反革命集团在上海的重要案犯徐景贤,于2007年10月31日夜在上海病亡。徐景贤,男,73岁,于1982年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1980年5月被开除党籍。1992年6月至1995年5月保外就医。1995年5月起刑满释放。”[1]消息在其他网站转载时,标题被改为“江青反革命集团重要成员徐景贤病亡”。这则官方消息有三点值得关注:其一是通过网站而不是报纸发布消息,与此前张春桥、姚文元等同类人物去世时消息的发布不同;其二是使用“病亡”的字样,而不用民众通常使用的“病逝”或“病故”,显示了一种偏见;其三是消息中仍用徐当年入狱时的“头衔”——“江青反革命集团在上海的重要案犯”或“江青反革命集团重要成员”,尽管徐已恢复公民身份达12年之久。显然,有关方面仍然将徐视为“异己”而入了“另册”。
根据笔者从徐景贤之女徐蕴处获得的资料,网上流传的消息中关于徐的去世时间明显有误,入党时间也有误。徐蕴表示:“一,徐景贤是在2007年10月31日下午4时去世,而不是网上普遍流传的夜间去世,享年74岁而不是网上误传的73岁。是因突发心肌梗塞后在15分钟内去世,此前徐并无任何心脏病史。当天上午徐景贤还出门访友,下午2点回家,午睡半小时后还在自家的3人沙发上读书看报,是斜躺在沙发上去世的。二,徐景贤加入中国共产党的确切时间是1953年4月26日,而不是网上普遍流传的1963年4月。徐出道很早,1951年就进入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工作,怎会等到30岁才入党?徐在1966年底33岁就已成为红得发紫的‘大人物’了。”[2]针对官方消息中使用“江青反革命集团在上海的重要案犯”的称呼以及“病亡”字样,徐蕴认为:“对这样一位早已恢复政治权利的合法公民,又是70多岁的知识老人,尽管历史上有过这样和那样的政治罪行,但早已悔改且服刑期满了,为何只会用‘江青反革命集团在上海的重要案犯徐景贤病亡’来发新闻呢?难道就想不出其它更恰当的文字了?难道他现在还是案犯吗?显然不是。难道他不可以被称为‘去世’,而只能是病亡?” [3]
以上情况表明,对于徐景贤这样的“文革”风云人物,公众至今仍未形成符合客观事实的认识。人们能够看到的只是类似的官方“独家消息”脸谱化、甚至妖魔化的介绍。还有少数人则留恋“文革”,模仿着当年的陈旧话语去悼念徐景贤。这种种情状既无助于客观、真实地还原“文革”历史、推进其研究,也无法客观、真实地认识当年的历史人物,更不可能从这些人的经历里描绘出改革前中国所走道路的真实轨迹。本文愿以徐景贤为案例作一解读,以抛砖引玉,求教于学术界诸友。

一、徐景贤:忠诚的“党的儿子”、坚定的“革命左派”

徐景贤其人如他自己所述,是“中国共产党长期培养的结果”[4]。因此,称其为“党的儿子”,或许更为符合他一生的追求和作为。
徐景贤1933年12月出生于上海一个教师家庭。父亲徐宗骏虽早年曾一度参加过中共地下党,却从来不是个激进的革命者。他毕生从事教育工作,是那个年代随处可见的一位典型的教师形象:正直、勤勉、敬业,且身教重于言教,对任何一堂课、任何一名学生都是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徐景贤逝世后,其好友赠送的挽联中有一联称其为“两袖清风真君子”、“一生磊落大丈夫”[5]。这样的品质多半出自其教师父亲的言传身教,为其人生绘就了底色。
1949年前夕,徐景贤只是个15岁左右的中学生。但那时他已经和大学生们一起参加了共产党地下组织策动的“反美反蒋”学生运动,接受了“进步思想”,浸染了些许“红色”。因此,他被吸收为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第一批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团员。高中毕业时,他又十分革命地亲手撕了大学入学报名单,放弃进大学深造的常规之路,进入了“上海市市政建设干部训练班”学习,从此走上了以革命为职业的道路。随后,他又被从训练班直接抽调到了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文艺处工作。用他自己的话说:“以一个普通的中学生,能够被选送到党的高级领导机关工作,对我来说,实在是莫大的殊荣。”[6]其实,这不只是个“殊荣”,而且是“组织上”对徐前一段经历的认可。也因为如此,1953年4月他未满20岁时,便经丁景唐、徐啸介绍,加入了中共。丁是位“三八式”老干部,长期在上海文化领域活动,并以此为职业掩护从事地下党工作。此时的丁正是徐的顶头上司——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文艺处处长。处长亲任入党介绍人,应该是对青年徐景贤的肯定和欣赏。
身处上海的最高领导机关,徐景贤在为中国共产党的宣传事业忠诚工作的同时,如沐春风般全盘接受着党的主义教育,当然也全盘接受了作为党的最高领袖毛泽东的思想。在那个时代,党就是毛,毛就是党,二者是合一的。在徐那样的普通党员眼里,党的其他领导人可能会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只有毛是绝对正确的。时任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的柯庆施是中共党内老资格人物,且是当时仍活着的唯一见过列宁的中共高级干部,他对毛矢志效忠、紧跟照办,被公认为“毛主席的好学生”,并因此而闻名党内。1958年毛泽东力排众议、推行“大跃进”时,柯在年初的成都会议上提出了一个口号:“相信毛主席要相信到迷信的程度,服从毛主席要服从到盲从的程度。”[7]成了加速对毛个人崇拜的领头羊。这一近在身边的表率和榜样,对徐景贤无疑起了潜移默化的重要影响,使得徐同样地将对党的赤胆忠心顺理成章地转化为对毛的无限忠诚。不仅如此,徐在宣传部的工作也促进了这一全盘接受的过程,就象曾任东德统一社会党(共产党)政治局常委的沙博夫斯基回顾自己的经历时说的那样:“我通过写作传播共产主义的思想意识,而这份工作反过来又加强了我当时的共产主义思想。”[8]徐景贤也曾作过类似的“自我解剖”:“长期以来,在从事写作的过程中,我深受党文化的教育与熏陶,在意识深处,时时、处处、事事要做党的驯服工具,要让自己的笔杆子听从党的指挥,要为‘舆论一律’做出自己的贡献。所谓党的指挥,具体来说,就是毛泽东和党中央的号令,就是中宣部的指示,落实到上海,也就是柯庆施的讲话和上海市委的精神。”[9] 在那个年代,不分职业,不分年龄,到处都在自上而下、不遗余力地灌输把党当作母亲、做党的好儿子的理念。徐景贤的经历正是接受这类“母子”教育,成长为一名为党信得过的“好儿子”、“革命左派”的过程。正是通过这样自觉接受灌输的途径,徐景贤形成了对党和领袖无限忠诚、做党的“好儿子”的信念。在上海市委1963年以“思想理论战线全面开展批判修正主义的斗争”为背景成立“市委写作班”时,徐景贤被选中,进入了这个被他自己称作“文化大革命的舆论策划地”的重要机构,后来还担任了“一把手”——支部书记。他的中选主要不是因为他的写作才能,而应该是他忠诚的“儿子”信念与坚定的“左派”立场。那时,“党的好儿子”的典型无疑是为毛亲自推崇、并为诸多党的最高领导人题词追捧的雷锋。用他的话语作歌词的歌曲“唱支山歌给党听”,在中国大陆到处传唱。徐景贤和他的“写作班”“战友”们(“写作班”成员们自觉地将自己看作“战士”,而不是“文人”、“秀才”;工作也被称为“战斗”,而不是“写作”)十分自觉地以雷锋为榜样,自觉地“插红旗、拔白旗”,自觉地事事处处改造自己,重塑灵魂。这从他们为自己起的笔名可得一窥。“写作班”下属两大部门——文艺组的笔名叫“丁学雷”,意为身在办公地点华山路的丁香花园,要念念不忘学习雷锋;历史组的笔名叫“罗思鼎”,意为象雷锋那样心甘情愿地做党的螺丝钉,党将自己拧到哪里,就在哪里发光,无怨无悔。“党的儿子”有两大特征——对党驯服、对人好斗,这也成为徐景贤和他“写作班”“战友”们的共同基因。“以战斗任务带动战斗队伍”,是当时的上海市委为“写作班”定的工作方针。所谓的“战斗任务”,就是由毛泽东、中共中央和上海市委确定的斗争目标。因此,早在“文革”前,他已经与“写作班”的其他成员一起,一切听从党的指挥,党指向哪里,就冲向哪里,在意识形态的各条战线主动出击,向着臆想中的敌人“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地从事“革命大批判”。杨献珍、周谷城、周扬、夏衍、田汉、阳翰笙、孟超、巴金、瞿白音……等,都曾成为他们的靶子,遭到过他们的无情批判。徐景贤曾概括过他和张春桥一类“中共秀才”的“面貌”:“悉心揣摩毛泽东以及上级领导的心思,然后形成文字——你左,我比你更左;你讲得凶,我写得比你还凶!在这方面,象我这样从中共上海市委写作班起家的人,也概莫能外。”[10]这些话十分形象地刻画出他们这些“左派笔杆子”的特征。而这些批判成了后来“文革”期间急风暴雨式大批判的演习和序曲。
综观1949年以后的徐景贤,父辈那些朴素的品格潜移默化为他的做人准则,成为他人性的底色,终其一生而未有改变;而主义的灌输和实践确立了他坚定的信仰,成为他行事的指南,同样终其一生而未有改变。看似相悖的二者并非如平行线那样互不交叉,而是形成了决定他人生曲线的纵坐标和横坐标,并在做“党的忠诚儿子”上形成了似乎完美的统一:为人正直就要听党和领袖的话,坚信不移,绝对服从,立场坚定;敬业勤勉就要在完成党和领袖交付的所有任务上全力以赴、一丝不苟,紧跟照办,心甘情愿地做党和领袖的喉舌;光明磊落意味着对党对领袖毫无保留、绝对忠诚、无限崇拜……最能说明这一“完美统一”的,莫过于他自己反省后坦承的这样一段话:“我1951年到市委工作的时候,还不满18岁,在党的高级机关工作了几年之后,深感党内的论资排辈和等级思想非常严重,象我这样一个年轻干部,又是解放后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要在党的机关里脱颖而出,简直难上加难。我曾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徐平羽的秘书孙锡钧两人个别议论过:象我们这样有点‘志气’的人,能不能做到:20岁当干事,30岁当科长,40岁当处长,50岁当部长,60岁当市委书记。两人估量机关的形势后,一致认为:不可能!因为党的领导机关里‘老资格’太多了:有红军时期参加革命的,有抗日战争时期参加工作的,这个阶段还分‘三八’式的(抗战前期)和1945年以前的(抗战后期),至于解放战争时期的南下干部和上海的地下党员,在机关里比比皆是,大量的人只能当一般干部。每次提拔干部,都要‘论资排辈’;住什么房子,吃什么灶,甚至连用什么办公桌,坐什么椅子,都要讲职务,按级别,不得逾越。所以象我们这样解放后参加工作的新干部、新党员即使自认为有能力,有才干,想要在仕途上谋求发展,希望是微乎其微的。于是,我选择了从事写作的道路。”[11]
正是将党的需要与个人志向作了精心设计,达到了信仰与为人的精致平衡,徐景贤当时如鱼得水。也正因如此,当他后来被选中进入“写作班”、并担任领导职务后,曾十分自得:“当上海市委决定成立写作班,市委书记处书记石西民和宣传部长杨永直商量,决定从宣传部调我去写作班工作的时候,我的内心是兴奋的,因为我感到自己越来越受到党的领导的重视,而且觉得自己这几年走的这一条写作道路走对了。”[12]那时的他曾自豪地说道:“党一再教导我们:要把笔当作枪刺,毫不容情地对资产阶级的腐朽势力和反动思想进行猛烈的射击;要把笔当作号角,永不停歇地为无产阶级的英雄和共产主义的理想吹奏嘹亮的壮歌!”[13]
实事求是地说,像徐景贤这样既看重为人、又忠于信仰,在共产党中是不多见的。就信仰而言,当年众多出身工农的老干部抱着“翻身求解放”的个人欲望投身革命,而对主义、思想终其一生都不甚了了;时下更多的官员们则是挂羊头卖狗肉,只求名利而毫无信仰。徐景贤与他们都不同,对中共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论,尤其是对毛泽东“发展了的马列主义”——“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不只熟稔,更是坚信不移。他曾说过,“当时,我们对毛泽东、党中央所作的指示、讲话,以及发表的文件等,都是一字一句细抠的,从中学习领会新的精神”[14]。
无论从何种角度衡量,徐终其一生都是一个有信仰、有理想的人。就为人而言,徐更是与众多表里不一、贪得无厌的新老干部不同,十分注意自己的形象,尤其是廉洁自持,勤勉职守,以身作则。据他女儿在悼词中说,在他身居高位时,弟弟到外地插队十多年都没能安排回城;父母亲长期居住在没有煤卫设备的老式弄堂而不能改善……[15]。对当时身居高位的徐而言,欲解决此类事实属举手之劳。他之所以写下了那封著名的揭发当时炙手可热的中共中央副主席王洪文奢侈生活的信,正是在那种严格自律的人生追求促动下写就的。在人生的最后时刻,他又践行了自己的承诺,在家属的支持下,将自己的遗体捐献给了医科大学。所以,称他为“两袖清风真君子”、“一生磊落大丈夫”,似不为过。
然而,这样一个忠诚的“党的儿子”,又是个“真君子”、“大丈夫”,却落了个身陷囹圄的悲剧下场,并且是被他忠诚信仰、追随的共产党送进了自己的监狱,刑期又长达18年之久,仅次于所谓的“四人帮”;刑满释放后,又一直被监视居住,行动受控。这就不能不引人深思了。
如果说,“文革”期间造反者的动因各各不同,那么,徐景贤可谓某类“造反派”的典型:他是因为一切听党的话、听领袖的话,才奉旨“造反”的。出狱之后,他曾不止一次地与人谈到,那个时候,脑袋不是长在自己身上[16]。或许可以说,这正是造成他人生悲剧的重要缘由之一。他从未接受过自由、民主、人权这些人类的普世价值,甚至时有抵触。因而,他不可能从世界、人类、生命、普世价值这些角度去思考问题。在做“党的忠诚儿子”的被灌输过程中,他十分可悲地丧失了作为一个健全人最可宝贵的独立人格、独立思考。遥想当年,他坐在上海最高权力机构位子时是何等的风光,但他的心灵从来没有得到过真正的自由。而同时代的林昭被羁于上海提篮桥监狱,终日镣铐缚身,却让思想放飞。她那些闪光的思绪至今仍让人们震撼!
对徐景贤而言,真可谓成也“儿子”、败也“儿子”。或许,他只是当时十分普遍的政治运动积极分子中的一个而已,却不料被卷入了“史无前例”的“文革”运动,自觉不自觉地追随着“伟大领袖”,博击于阶级斗争的“大风大浪”,终于绘就了他急骤上升又急速坠落的人生曲线。 二、徐景贤犯的是“反革命罪”吗? 徐景贤至死仍被官方紧紧套着“江青反革命集团在上海的重要案犯”的帽子。这不只是对一个恢复合法权利已经12年的公民的不公,也是对早已于1997年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修订并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取消了“反革命罪”的漠视,令人费解。
所谓“反革命罪”是中国特有的刑事罪责。除中国外,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包括一度作为“中国的明天”而被膜拜的前苏联,在刑法中曾列入这样的罪责,足见其“中国特色”之鲜明特征。本来,“革命”与“反革命”是个非常主观的判断,而相关的判断随着时间、空间的转移而变化,事实上从来就没有一成不变的识别“革命”与“反革命”的标准。正因为如此,“反革命罪”这一罪责被最终取消实属理所当然。或者说,过去几十年当中长期使用这样的罪责原本就是错误的。 这意味着,即使是退回到1982年,以“反革命罪”追究徐景贤在“文革”中的罪行,也是不恰当的。
1979年版《刑法》第1章第90条称:“以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为,都是反革命罪。”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1982年对徐景贤的判决书中说:“被告人徐景贤以推翻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为目的,积极参加江青反革命集团阴谋颠覆政府,是江青反革命集团在上海从事反革命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罪行十分严重”。[17]办案者认定的具体罪行,首先是指“文革”初期徐景贤“积极制造事件,诬陷迫害上海市领导干部,直接策划、亲自参与夺取上海市党政领导权”[18]。任何稍微了解一点“文革”进程又不带偏见的人都会知道,自下而上地夺权并非徐景贤们的主观意图,而是当时中共最高领袖毛泽东通过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向全国发出的号召和指令。上海市的“一月革命”夺权过程,更是在毛亲自部署、直接指挥下进行的。这一切均有事实可证。
1966年5月16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中,毛泽东亲自加了一段话:“夺取在这些领域中的领导权,……批判混进党里、政府里、军队里和文化领域的各界里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清洗这些人,有些则要调动他们的职务。”[19]这是“文革”中第一次提出“夺权”概念。当时,徐景贤经过“一字一句细抠”后的理解是:“我认为夺权的内容主要是指‘批判’、‘清洗’和‘调动’。”[20]到了8月5日,毛泽东在“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中首次明确指明:中央出了修正主义,矛头直指刘少奇。10月,在毛泽东主持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陈伯达按毛的旨意作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的两条路线”的报告,提出了批判“镇压革命群众”的“刘邓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自此,目标对准刘、邓以及党政各级当权派的“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造反”风潮轰然而起。徐景贤等人在上海市委机关内部发动“造反”,正是遵循了毛不断发出的明确号召。徐在1966年12月18日宣布“造反”的著名发言“造反才知主席亲”中宣称:“现在,在毛泽东思想的教导下,在革命群众的帮助下,我觉得再也不能让自己的错误(指作为市委“文革领导小组”成员,‘协助市委镇压群众运动,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引者注)继续下去了,我再也不能充当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工具。我要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彻底决裂,我要坚决地站到毛主席的革命路线这一边来,我要革命造反,造市委的反,造市委文革的反!”[21]这一表态十分清晰地表明了他这个“党的忠诚儿子”、“驯服工具”居然敢于斗胆“造反”,无非是响应毛号召的奉命举动而已。
毛泽东对上海“造反派”的“造反”举动高度赞赏。1966年12月26日,毛在“中央文革小组”成员为他祝寿的饭桌上,公开称赞徐景贤等上海“造反派”在批判中共上海市委大会提出的“火烧陈丕显!揪出曹荻秋!打倒杨西光!砸烂常溪萍!”的口号。毛高兴地说:“上海的形势很好,工人起来了,学生起来了,现在机关干部也起来了。”他还预言,1967年将是“全国全面开展阶级斗争的一年”[22]。毛的这些话通过姚文元的电话传达及时通报给了徐景贤,极大地鼓舞了他们继续“造反”的行动。1967年1月2日,毛提出:开展全国全面的阶级斗争,重点是北京、上海、天津、东北。[23]。这是毛寄希望于上海“文革”运动的再次表示。
1967年1月6日,徐景贤等联合上海一些“造反”组织举行了“打倒上海市委大会”,通过了3项通令:“第一,不再承认曹荻秋为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和上海市市长;第二,勒令市委第一书记陈丕显7天内向全市人民交代自己的罪行;第三,请求中共中央彻底改组中共上海市委,要求各级干部坚守岗位。”[24]这一被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主编的《中共党史大事年表》称为“篡夺了上海市的党政大权,刮起了所谓‘一月革命’的风暴”[25]的大会,其实并没有提出“夺权”的口号,更没有完成夺权的行动。据徐景贤后来称,在他固有的组织观念里,省、市委这一级领导人的任免权一直在党中央,不能由下面擅自“夺权”。因此,此次大会提出的只是“请求中央彻底改组中共上海市委”,即请中央派新的市委书记到上海来取代陈、曹。[26]1月8日,毛泽东看到了上海“造反派”自行宣布“接管”《文汇报》、《解放日报》后,立即表态予以支持,并在对《人民日报》负责人的谈话中说:“这是一个大革命,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大革命。这件大事对于整个华东、对于全国各省市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发展,必将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他又说:“上海革命力量联合起来,全国就有希望。”他明确提出:“两个报纸夺权,这是全国性的问题,我们要支持他们造反。”[27]次日的《人民日报》转载了被“造反派”接管的《文汇报》上刊登的上海各“造反”组织联名发布的《告上海全市人民书》,并在经毛泽东审定的“编者按”中公布了毛1月8日讲话的主要内容。这是第一次实际上肯定了上海两报这类自下而上的“夺权”形式,但仍然没有使用明确肯定“夺权”的字样。或许,此时,“无论就全国还是就上海全市来说,在夺权问题上,毛泽东大概还要看一看”[28]。
1月10日,江青给毛泽东送上两份新华社上海分社的电讯稿,即“上海革命造反派向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发起总攻击”和“上海革命工人造反总司令部等革命造反组织在《文汇报》《解放日报》发出‘紧急通告’”。毛如获至宝,当天就把这两份电讯稿批给陈伯达及中央文革小组,要求在两三天内起草一个致上海各“革命造反”团体的贺电,号召全国党、政、军、民学习上海的经验,一致行动起来。根据毛的指示,1月12日《人民日报》全文发表了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给在“紧急通告”上署名的上海32个“革命群众组织”的贺电。这个贺电第一次公开以中央的名义向全国发出了夺权的号召。1月13日,上海各“造反”组织在人民广场召开数十万人参加的“欢呼中央贺电”庆祝大会。张春桥、姚文元第一次在上海公众场合“亮相”。在随后的几天中,上海各个“造反”组织响应毛泽东和中央的号召,纷纷到市、区党政机关进行“夺权”,出现了极其混乱的局面。宣布“夺权”的“工总司二兵团”和“红卫兵上三司”等“造反”组织直接向毛泽东发去电报,建议由张春桥担任上海市委第一书记兼市长,姚文元担任市委第二书记兼副市长。张、姚以若干“夺权”行动不是“大联合”形式为由,对众多“夺权”行动未予承认,同时将情况报告中央,并称“群众”要求张春桥、姚文元主持“上海新市委”工作。
1月16日,毛泽东主持召开政治局会议,批示同意上海“群众自下而上的提名”,认为上海这个办法好。他说,以前北京由中央决定自上而下改组,没有解决问题;由群众提出,哪些人可以当领导,担任什么工作,这个办法好。毛并要张、姚负责提出新的上海市委的组成名单[29]。经毛的批示和政治局决定,上海市委第一书记陈丕显实际上被“罢官”,“旧市委”垮台,张、姚名正言顺地成为上海新的权力核心,开始主宰上海局面。同日,《红旗》杂志第2期发表经毛审定的评论员文章“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起来”,公开赞扬上海的“夺权”:“光荣的上海工人阶级,在以毛主席为代表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指引下,组成了百万造反大军。他们联合其他革命组织,迎头痛击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新反扑,从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手中夺了权,建立起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新秩序。……(上海)创造了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从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手里夺权的经验,他们提供了正确的方针、政策、组织形式和斗争方法。”[30]这篇文章表明,上海的“夺权”是“在以毛主席为代表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指引下”实施的;同时也表示,毛欲以上海“夺权”为样板,推向全国,以进一步推进“文革”运动朝着他的理想目标发展。1月23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无产阶级革命派大联合,夺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权”。社论称:“一场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大联合展开夺权斗争的伟大革命风暴,在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的伟大号召下,正以排山倒海之势,雷霆万钧之力,席卷全中国,震动全世界。……这是我国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一个新的飞跃。”[31] 显然,名为“一月革命”的上海“夺权”之每一个关键步骤,都是在毛的亲自掌控下操作的。当时派驻上海的中央大员张、姚,其实不过是毛操纵的“夺权”棋局中的两枚棋子,更遑论尚属一个“群众组织”头头的徐景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徐景贤案件时,称徐“直接策划”了上海“夺权”,显然违背事实。 如果说,把上海当年在徐景贤等“造反派”的带领下“奉旨”夺权视为“反革命罪”,那么,直接策划、部署、指挥“文革”运动和上海“夺权”行动的最高领袖毛泽东,不也应当被指为“以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吗?假如按照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所说,毛的作为“终究是一个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所犯的错误”[32],而执行毛指令的行动却变成了需要通过司法程序予以追究的“反革命罪行”,这种逻辑能自圆其说吗?
据说,担任中央“两案”(指“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审判指导委员会主任、具体领导“两案”审判工作的彭真多次提出,“两案”审判在证据上不能有一点纰漏,要把这个案子办成铁案,使案子千秋万代永不得翻身。[33]仅就徐景贤案的判决而言,相关处置实在是无法经得起历史的丁点考验。
就“文革”的本质而言,这不过是一场中共高层政治权力的角斗,本来就不是什么“革命”与“反革命”的斗争,而是毛为了清除他的政敌、实现他的乌托邦理想而不惜进行的一场权力决斗,并无革命与反革命的道义之分。假如说这一判断能够成立的话,那么,对于徐景贤的行为也理应以同样的尺度衡量,不应以所谓的“以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的“反革命罪”来量刑。因为,徐既没有“以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的“反革命”动机,也不存在试图“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事实;相反,按照毛泽东的理想与目标,按照当时中共中央的决议,按照徐景贤当时的信仰,他在“文革”中的作为恰恰是“巩固了无产阶级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
上海市高级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中还指控徐景贤和“文革”后期上海市的其他负责人“在上海策动武装叛乱”[34]。事实是,1976年10月,徐景贤等人得知王、江、张、姚等人已被拘捕,十分恐慌,立即聚在一起商议对策,并采取了调集工人民兵、下发武器装备、设立“指挥点”等应对措施。据徐后来在最高法院特别法庭所作的证词,以及上海市检察院对他的指控,他们主要的目的有三:其一,认为北京某些人拘禁毛泽东生前信赖和支持的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等人,是老干部集团的“资本主义复辟”行为,出于捍卫毛主席革命路线、捍卫“文化大革命”运动的信念,必须予以坚决反击。徐景贤在被拘禁后曾交待说:“长期以来,我对‘四人帮’唯命是从。在我的眼里,‘四人帮’就是党中央,张春桥就是毛主席革命路线的代表,是碰不得的。谁反对‘四人帮’,我就要死保他们。”[35]其二,唯恐北京派人、派军队来抓他们,因此想调集手中能掌握的武装进行抵抗,甚至准备“豁出去干了”,“打它一个礼拜不行,打它个3天5天也好”。其三,企图以武力对抗向北京施压,要求“还我江青”、“还我春桥”、“还我文元”、“还我洪文”,恢复“四人帮”的自由,从而继续坚持毛泽东的“文革”理论和实践。其实,以他们手中区区3万多民兵、2万多件轻武器,如何能抵挡北京可能调动的几十万正规军?他们的所谓“豁出去干了”,充其量只是张惶失措情形下的一种盲动而已。而且,当北京以中央名义电话通知徐景贤、王秀珍进京开会,上海地方官员们的种种设想便被击得粉碎了。显然,当时他们还是恪守“服从中央”的“组织原则”的。也正是因为坚持这一“组织原则”,当新中央派遣苏振华、倪志福、彭冲等以“中央工作组”名义到上海接管时,徐景贤等十分配合。北京的华国锋、叶剑英等原来估计,接管工作“斗争将十分复杂,任务将十分艰巨”,为此组成了有省部级干部17人、司局级干部58人参加的阵容空前强大的工作组“空降”上海,但接管的实际过程却非常顺利平稳[36]。就此而言,不能抹杀徐景贤等人服从与配合的作用。
“粉碎四人帮”这一当年曾被亿万民众欢呼、至今仍为官方史家所肯定的举动本身,同样值得商榷。将这一举动与上海方面的所谓“叛乱”作一对比,各自的主事者其实从思维方式到行动手段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
据说,当年陈云在得知叶剑英、华国锋、汪东兴等人在酝酿拘捕“四人帮”时,经过反复思考后表示:“看来,只有采取抓的办法。不过,党内斗争,只这一次,下不为例。”[37]1981年1月开始审判“四人帮”时,陈云又表达了同样的意思。那时,中央政治局(而不是最高法院的法官)曾开会讨论如何对“四人帮”判刑。陈云对他的秘书回忆这一会议过程时说:当时“许多同志主张江青判死刑。我说不能杀,同‘四人帮’的斗争终究是一次党内斗争。有人说,党内斗争也可以杀。我说党内斗争不能开杀戒,否则后代不好办。”[38]显然,中共元老陈云对拘捕“四人帮”的举动是有所忌惮的。用“宫廷内变”来解决高层政治对立(即陈云所说的“党内斗争”),当然缺乏政治上的正当性;如果肯定这种方法本身,那么,它可以被用来解决“四人帮”,自然就可以用来“解决”任何其他高层政治人物。这就是为什么陈云虽然赞成拘捕“四人帮”,却希望不要再用这种方法去拘捕别人。按照陈云对拘捕“四人帮”行动的解读,这一事件本质上只是场党内政治斗争,不存在革命与反革命的对峙,更不存在罪与非罪的分野,本不应采取这样的暴力手段来解决;这种非程序手段只可作为特例,绝不能再重演。因为,这一不通过党内任何一级组织的事先讨论,更没有经过国家任何一级司法部门的批准,便动用军队力量,突然地对党中央一个副主席、一个常委、两个政治局委员,又是国家的副总理,予以武力拘捕,无论从既行党章、还是从既行宪法法律衡量,都是非法的。据说,华、叶等人动手之前,曾仔细分析过中共十一届中央委员会成员的构成,结论是,若通过召开中央全会,则解决“四人帮”问题没有把握。虽然“文革”运动本身即是按照毛泽东“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的思路推行,“文革”期间本来就不完善的法律法规又被肆意践踏,但用类似手法来结束“文革”,是无法用司法正当性来背书的。
由此可见,从高层政治角力的角度来看,虽则名份不同,北京所谓的“一举粉碎‘四人帮’的伟大壮举”与上海的“反革命武装叛乱”确实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首先,双方都将党内政治斗争视为“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北京主持抓捕行动的叶剑英多次说到,如不成准备进监狱、杀头;行动酝酿始终只限于三五个人;最紧张的日子里叶甚至一天中更换3次住所,整个行动充满着诡密、肃杀之气。而上海一方的思维方式也如出一辙,将老干部群体视作“资产阶级复辟势力”;张、姚都早早提示徐景贤等“要有大考验,要打仗”,这才有了后来那用民兵与正规军对抗、以卵击石的活剧来。其次,双方都抛开了既有的组织系统、议事程序,而采取了非正常手段来解决政治问题。再次,双方都是“暴力革命论”的崇尚者,执迷于“枪杆子里出政权”,不惜动用可调动的军事力量来制服政治对手。北京方由于有着中央的名份,自然将上海的举动视作“叛乱”。设若“四人帮”用类似手段镇压其政治对手,那么华、叶等人的行为不就成了“篡权”、“复辟”吗?民国初年,中国大地走马灯似地更替主子,发生了多少出中央斥责地方“叛乱”而举兵镇压,地方攻击中央“篡权”而兴师讨伐的活剧,人们至今仍记忆犹新。在这样的故事里,司法正当性何曾成为任何一方的考量?!
对徐景贤的判案还从政治上把他定性为“江青集团成员”,连其家属因种种原因也未能免。“文革”期间真的存在所谓“江青集团”吗?这本身就是一个诡论。众所周知,江青在审判她的法庭上大叫:“我就是毛主席的一条狗!为了毛主席,我不怕你们打!”[39]她在庭审时还透露了一个震惊世人的最高机密:成为华国锋“钦定接班人”最重要依据的那份毛给华的手谕“你办事,我放心”上,还有6个字,“有问题,找江青”[40]。近年来还有一些关于毛安排江青在他身后出任中共主席的传闻。尽管此类事在高度保密、许多重要档案资料已被有计划地销毁的情形下,至今仍无法求证,官方又公开了许多毛对江不满的言论,但毛始终将江视为推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路线最可靠的政治盟友,已为许多事实所证明。史实表明,中共党内从未存在过具有独立政见、以江青为最高首领的“江青集团”;相反,却有一个被海外称作“毛派”、“文革派”或毛自称的“无产阶级司令部”的政治集团。这一集团的为首者无疑是毛泽东,江青当然是、也只是这一集团中的重要骨干成员。同样毫无疑问的是,徐景贤也曾是这一政治集团的成员之一;在上海,他是这一集团成员里列位张、姚之后最得力的一名骨干。他自己曾就此有过清晰的表述:“在我的观念中,已经把我自己的命运和他们联结在一条强有力的线上了,简单明了地描画出来,那就是:上海市委写作班和我—姚文元—张春桥—江青—毛泽东。”[41]徐所谓的“强有力”,是因为这条线直通“伟大领袖”毛泽东,是通了“天”的。所以,称徐是“毛派”、或毛泽东集团在上海的重要成员,这才符合历史事实,符合其在10年“文革”期间的作为。据史而断,他既不是什么“江青集团”成员,也不是什么“反革命”。

三、徐景贤该当何罪?

徐景贤当年不应被判所谓“反革命罪”,当然也不该再套着“江青反革命集团重要案犯”的帽子离开人世。但这并不等于说当年他没有犯罪。
被称为一场浩劫的“史无前例”的“文革”运动令中国生灵涂炭,冤狱遍地。毛泽东为了实现他的权力斗争目标,先是放出了“红卫兵”,后又放出了“造反派”,最后不得不动用军队,到处摆开了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战场,搅得中华大地陷入一片血海,成了真正的人间地狱,其暴虐与恐怖,其荒唐与丑陋,其触目惊心和令人发指,是现代文明国家的民众难以想象的。上海是毛发动和推行“文革”运动的试验区,出经验,出人才,以此来引领全国的运动。上海创造了诸多“文革”第一:瞒着中央其他领导人,密室策划了第一篇批“海瑞罢官”的文章,点燃了“文革”的第一把火;冒出了冲破中央决议的第一个工人“造反”组织——王洪文为主要头头的“工人革命造反总司令部”;发生了第一场群众组织间你死我活的武斗——武力镇压保守派组织“赤卫队”的“康平路事件”;出现了第一个从党政机构内部“造反”的组织——徐景贤为首的“机关革命造反联络站”;第一个得到毛泽东亲自支持的基层夺权典型,然后整个上海成为毛推动全国“夺权”运动的典范……。在这些“第一”的背后,有着多少冤案错案,哪一件不是沾满了斑斑血迹?!1984年4月,上海曾对全市“文革”中发生的案件进行了复查,10年“文革”期间,全市共有各类“文革”案件348,700余件,若将被株连的家属亲友计算在内,直接涉及面达到100万人;其中,干部案件101,295件,被诬陷为“叛徒集团”、“特务集团”、“反革命集团”等集团性冤假错案949件,全市非正常死亡人数达11,510人。[42]当然,这还只是官方半公开的不完全统计数字。追随毛泽东、积极地在上海推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参与并长期领导上海“文革”运动的徐景贤,对于运动中发生的这一切、特别是在“革委会”主持下发生的冤假错案,当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究其罪责,仅就其荦荦大者,应有如下数点:
其一,追随毛泽东,藐视、践踏法律,以非法手段制造社会动乱。
尽管1949年以后的中国并非法治社会,接连不断的政治运动已经祸及越来越多的无辜民众,但直到“文革”前夕,中国社会尚存有基本秩序,多数百姓尚能正常生活。而“文革”运动却打破了一切既定秩序和伦理道德,公开鼓动“造反”,制造了前所未有的社会大动乱。徐景贤等在上海响应毛泽东的号召,在党政机关内部率先举起“造反”旗帜,对上海社会秩序的动荡和混乱起了十分恶劣的作用。
其二,追随毛泽东,擅用政权力量镇压政治异见人士。
毛使用专政机器,严厉打击政治异见人士,煽动群众围斗,直至逮捕监禁,制造了无数政治犯、思想犯。“文革”期间,这种残酷迫害从未停息。徐景贤等上海“造反派”在“砸烂旧市委”、建立“新政权”之后,忠实执行了毛泽东、中共中央的政策,运用灌输和强制的双重手法,制造了大量冤假错案,迫害了许多政治异见人士。其中,被市“革命委员会”以“反革命分子”名义杀害的有林昭、刘文辉、陆洪恩、柳友新、胡懋峰等异见人士。对这些冤魂孽债,作为上海市“革委会”主要负责人的徐景贤,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然而,徐在其回忆录《十年一梦》中,对这些事件的原由和决策过程未着点墨,是无论如何也交待不过去的。
其三,追随毛泽东,镇压政敌,迫害无辜。
在中共惨烈的“与人奋斗”历史中,以各种名目对无辜民众的迫害一直没有停息过。“文革”期间,这种迫害更是达到了极其残酷的地步。1967年1月13日,经毛泽东批准,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即所谓的“公安六条”)。此文件明确规定,凡是“攻击诬蔑伟大领袖毛主席和他的亲密战友林彪同志的,都是现行反革命行为,应当依法惩办”[43]。这个文件成了“文革”运动中迫害无辜民众、镇压所谓“九类分子”(指叛徒、特务、死不改悔的走资派、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反动资产阶级分子)的主要依据。1968年前后由毛泽东亲自主持的“清理阶级队伍”运动,据此制造了无数冤假错案,通过非法拘禁、群众围斗、无限上纲、酷刑逼供、屈打成招等手段,使大批无辜民众惨遭“红色恐怖”,经历了生不如死的批斗迫害,许多人因此而被逼选择自戕。据1969年5月26日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办公室调研组编《简讯》第239号称:“到1968年底,(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作为九类分子被揪斗的169,405人;……到1969年3月,全市作为九类分子揪斗的有136,566人。”[44]前述上海官方半公开的“文革”期间全市非正常死亡人员11,510人中,大部分发生在这一时期。作为上海主要负责人之一的徐景贤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上海“文革”中建立的所谓“新政权”,通过对“保守派”组织“赤卫队”的打击,对异己组织“红革会”、“上柴联司”的无情镇压,才得以站稳脚跟。当时上海的工人武装闻名全国,它按毛泽东的指示组建而成,一律佩以藤帽、木棍,其实是一支掌握在“革委会”手中的暴力队伍,以游离于法律之外的暴力方式为“新政权”效力。当王洪文的“工总司”进攻“上柴联司”时,毛在上海通过电视观看了暴力镇压过程,连连称好,并对镇压的指挥者王洪文留下了“深刻印象”。徐景贤曾在1967年3月2日“和上海文艺界部分同志座谈时的讲话”中提出:“还有件事要提醒一下,我们文艺界起了不好的带头作用,就是搞那个揪头发、下跪、喷气式。……这在形式上很‘左’,但不能解决问题,而且给敌人造谣的口实……”[45]显然,他对当时批斗活动中盛行的暴力行为虽然有所批评,但他关注的不是这类非法行为对受害人的人格和生命的残害,而是“不能解决问题”以及“给敌人造谣的口实”。“文革”期间,上海与其他省市一样,一直处于人人自危的政治高压恐怖气氛之中。正因为如此,“粉碎四人帮”获得了民众重获解放般的拥护,而徐景贤们的反抗企图也因不得人心而注定以失败告终。
毫无疑问,对毛泽东为首的“无产阶级司令部”(或曰“毛派”)在“文革”10年间犯下的滔天大罪,以“终究是一个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所犯的错误”来作结论,当属荒唐;将毛排除在外,再将其他人以“推翻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反革命罪”判刑,也同样荒唐。他们所犯下的实际上是反人类罪。 反人类罪也被称作反人道罪或危害人类罪。这一罪行最早出现在二战后的《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里,其第6条规定:“反人类罪即在战前或战时,对平民施行谋杀、灭绝、奴役、放逐及其他任何非人道行为;或基于政治的、种族的或宗教的理由,而为执行或有关本法庭管辖权内之任何犯罪而作出的迫害行为,至于其是否违反犯罪地法律则在所不问。”[46]在该文件中,反人类罪与破坏和平罪及战争罪一起被确定为战争罪条里的三大罪行。1998年7月,国际刑事法院外交大会(罗马大会)通过的《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体现了当代国际社会对反人类罪的最新共识。其所定义的反人类罪,指广泛而系统的针对平民的攻击中实施的杀戮、奴役、强奸、驱逐出境或强行迁移人口、酷刑等行为。[47]可以看出,从《宪章》到《规约》,对反人类罪的界定贯穿了同一精神,即这是一种以广大平民为目标的犯罪行为。《罗马规约》已于2002年7月1日正式生效。截至2005年5月,世界上已有139个国家签署、99个国家批准了《罗马规约》。这表明,国际刑事法院确立的国际刑事司法准则得到了人类的普遍接受。中国至今未签署这一规约。但根据相关规定,一国即使未签署《罗马规约》,它也负有接受国际刑事法院管辖的义务。这一法规的设立表明,人们已经突破疆域、民族和意识形态的樊篱,不再漠视那些危害人类生命的罪行。无论出自何种政治目的、何种意识形态,抑或何等纯真的动机,如果以暴力和恐怖为手段,以人的尊严和生命为代价,践踏文化、践踏文明,那么,终究将受到法律的严正审判。 在国际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对反人类罪的清算,是依据《罗马规约》对前“红色高棉”领导人的审判。2007年11月,柬埔寨前“红色高棉”领导人乔森潘在病中被捕,他被控对1970年代的柬埔寨大屠杀负责。这是被联合国特别法庭以反人类罪指控的第5个红色高棉领导人。此前,被称为仅次于波尔布特的“红色高棉”2号领导人农谢也被以同样的罪名送上了法庭。这些昔日的革命领袖都希望在柬埔寨建成超过中国、越南的“优越制度”,不但要“跳过过渡阶段立即进入社会主义”,而且是直接进入共产主义!然而,他们实现这一“真诚愿望”的手段是恐怖与暴力:以AK47冲锋枪为工具,强制撤空城市;废除货币;关闭佛教寺院,把僧侣赶下去从事农业劳动;处决所有前政府领导人;在全国建立高级合作社,实行集体食堂制;一次次进行党内血腥清洗,……最终的代价是上百万同胞的白骨!“红色高棉”领导人的“革命理论”其实就是毛泽东主义的更激进版本。在毛的统治期间,尤其是10年“文革”期间,中国人为毛主义付出的代价远远超出了柬埔寨!可以相信,以全人类的名义审判毛泽东与他“无产阶级司令部战友”的这一天,终究会到来。
当然,作为这一集团在上海的重要成员徐景贤,以及与他类似的“文革”风云人物,究竟该当何罪,也一定会得到历史的公正审理。这一审判将不仅仅还历史以真实,慰亡灵以安宁,更是告诫今人与后人,这类以生命和文明为代价的逆行再也不应发生了!否则,终将遭受全人类的谴责和公审!这正是对“红色高棉”的审判、以及将会进行的对毛集团审判的意义所在。
实事求是地说,在“文革”风云人物中,徐景贤是比较真诚地认罪者,这也是他的人生底色使然。正因为如此,起初当局甚至曾考虑对他免予刑事起诉。只是由于“文革”期间上海党政领导人中排名在他前面的马天水因发了精神病而不能起诉,而排名在他后面的王秀珍只是个工人,不宜作为上海的“首犯”加以重判,完全出于政治考量而不是法律权衡,当局最终决定将他作为“四人帮”在上海“死党”的头号人物,重判了18年。从免于起诉到重判,这一无常变幻若放在常人身上,或许会引发某种错乱。然而,徐景贤仍坦然面对,并利用漫长的刑期冷静、真诚地作了一些反省。
徐景贤在出狱后写道:“当我从人民大会堂的主席台上跌落到上海提篮桥监狱的‘炼狱’底层以后,坐在潮湿的水泥地上,握着冰凉的铁栅栏,我开始觉得原本不是长在自己脖子上的脑袋,终于逐步复位到自己的颈项上来了:我不再思别人之所思,想别人之所想,我终于有自己的见解了。我们曾经努力地去追求和实践:无产阶级要在各个领域包括思想文化领域实施全面的专政。在毛泽东的统帅下,姚文元成了全国的舆论总管,我则成了上海的舆论总管。我所信奉过的‘一言堂’,我所向往过、鼓吹过的‘姚文元道路’,实际上是一条文化专制主义一统天下的黑暗之路。在我们的管辖和控制下,人们往往‘以言致罪’,‘以文致罪’;在社会上只能‘舆论一律’,只能听从‘最高指示’,只能容得下一家之言,不允许有自由思想,不允许在媒体上存在不同的声音,更不允许批评领导人。我们自称为‘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但我们却容不得言论自由,更容不得出版自由。而马克思却一针见血地指出过:‘没有出版自由,其他一切自由都是泡影。’我们真是愧对‘老祖宗’了!”“额头枕着森冷的铁梗,我终于清醒了:上海市委写作班是文化专制主义的工具。而阶级的专制、政党的专制、个人的专制,离不开思想的专制、文化的专制、意识形态的专制。随着文化大革命的结束,这一切都应该为人们所唾弃。我期待着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黎明,早日降临!”[48] 重获自由后的徐景贤曾主动请人代他向上海著名作家沙叶新致意,称“文革”中批判沙的作品《边疆新苗》是错误的,他要道歉。沙叶新写道:“他诚恳地对我表示歉意,说他当时随便一句话都可能对我造成意想不到的伤害。他请求我原谅。……况且他不只是对我一人道歉,对其他被错批错斗的人也都道过歉。”[49]徐景贤的这些反省和道歉应该是真的,也是言与行的一致。如能假以时日,相信徐景贤对自己的反省、认罪,会朝着真相越走越近。
时代的车轮早已进入21世纪。然而,在徐景贤这样的历史人物去世这一无关乎大局的小事上,相关部门依然罔顾事实,坚持“江青反革命集团重要案犯”这种充满陈腐而暴戾气味的结论,至死也不给逝者一个符合实际的公正评价。这说明,虽然“彻底否定文革”的历史决议已经作出将近30年了,“文革思维”仍如幽灵般死死纠缠着许多人。而面对时下种种时弊,另有某些人试图重拾连徐景贤都已经抛弃了的毛泽东“文革”理论,在徐去世时不惜使用“文革”语言表示悼念。这从另一方面表明,“文革思维”至今阴魂不散。
看来,客观真实地评价那些“文革”风云人物,还其本来面目,反省“文革”历史,清理“文革”遗产,依然任重而道远。而中国人只有通过对历史深刻的反省和清理,才会有真正辉煌的未来。

【注释】
[1] 引自“新民网”,作者署名王洋,2007年11月8日14:11。
[2] 引自徐蕴给笔者的电邮及附件,2007年11月14日。
[3] 出处同注[2]。
[4] 徐景贤,《十年一梦》,香港时代国际出版有限公司,2005年1月出版,第1页。
[5] 见“我爱中国”在“毛泽东思想旗帜网”的贴文,“徐景贤同志朋友们的挽联”,2007-11-17,01:11:00。
[6] 出处同注[4],第2页。
[7] 李锐,《“大跃进”亲历记》,上海远东出版社,1996年3月出版,第259页。
[8] 周蕾,“柏林墙倒塌之前的最后日子——访原东德政治局常委沙博夫斯基”。
[9] 徐景贤,“上海市委写作班的来龙去脉”,未刊稿。2005年7月31日以电邮附件形式发给笔者。
[10] 徐景贤,“张春桥断片”,香港《明报周刊》,2005年6月号。
[11] 出处同注[9]。
[12] 出处同注[9]。
[13] 徐景贤,报告文学集《生命似火》“后记”,作家出版社,1965年出版。
[14] 徐景贤,“毛泽东与上海‘一月夺权’”,香港《凤凰周刊》,2007年1月25日。
[15] 见“我爱中国”在“毛泽东思想旗帜网”的贴文,“徐蕴:在徐景贤同志追悼会上的悼词”,2007年11月17日。
[16] 沙叶新,“我和徐景贤”,香港《动向》杂志,2007年第12月号。
[17]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82)沪高刑字第1号”,《历史的审判(续集)》,群众出版社,1986年9月出版,第233页。
[18] 出处同注[17],第230页。
[19] 《中国共产党历次重要会议集》(下),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10月出版,第214页。
[20] 出处同注[14]。
[21] 徐景贤,“造反才知主席亲”,1966年12月18日。引自《中共上海市委机关革命造反派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向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猛烈开火大会专刊》,1966年12月25日。
[22] 《中共党史大事年表说明》,人民出版社,1987年4月出版,第200页。
[23] 转引自张春桥1968年2月5日在上海市“革委会”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24] 出处同注[4],第40页。
[25] 《中共党史大事年表》,人民出版社,1987年4月出版,第357页。
[26] 出处同注[14]。
[27] 出处同注[14]。
[28] 王年一,“对上海‘一月革命’的几点看法”,《中共党史研究》1986年第2期。
[29] 出处同注[23]。
[30] 《红旗》杂志评论员文章,“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起来”,《红旗》杂志,1967年第2期。
[31] 《人民日报》社论,“无产阶级革命派大联合,夺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权”,1967年1月23日。
[32]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
[33] 刘荣刚,“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时的彭真”,《党史博览》,2003年第10期。
[34] 出处同注[17],第232页。
[35] “徐景贤的初步揭发交待”,1976年11月5日,“上海市区、县、局党员负责干部会议秘书组”,1976年11月18日印发。
[36] 朱通华,“风雨雷电的4年——彭冲和中央工作组在上海”,《党史博览》,2006年11期。
[37] 李菁,“1976年,中国政治大地震”,《三联生活周刊》,2006年第40期。
[38] 《陈云年谱》(1905-1995)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出版,第381页。
[40] 王文正回忆、沈国凡整理,“文革前后秦城监狱揭秘:‘四人帮’入狱的经过”,《文史精华》,2006年10月出版。
[41] R·特里尔著,刘路新译,《江青全传》,河北人民出版社。
[42] 出处同注[4],第44页。
[43] 《上海“文化大革命”史话》(定稿送审本),上海“文革”史料整理编纂小组编,第428页。
[44] 出处同注[22],第358页。
[45] 出处同注[42],第427-428页。
[46] 上海《文艺战报》增刊,1967年3月20日。
[47] 参见《纽伦堡审判》(上卷),P·A·施泰尼格尔(编),王昭仁等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出版。
[48]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1998年7月17日联合国设立国际刑事法院全权代表外交会议通过)第二编“管辖权、可受理性和适用的法律”第7条“危害人类罪”。参见《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评释》,李世光等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4月出版。
[49] 出处同注[9]。
[50] 出处同注[16]。

Sunday, January 11, 2009

就乌有之乡倡议 德国之声采访胡星斗

胡星斗谈左翼知识分子"纪念毛泽东活动"

转自20091822:58:26(京港台时间) --多维新闻网

德国之声/今天(18日)是周恩来逝世33周年纪念日。除了几篇回忆和评论文章之外,中国媒体对此并没有给予太大的关注。这与中国国内近年来兴起的"毛泽东热"形成了巨大反差。而就在15日,中国左翼网站乌有之乡发出了将"纪念毛泽东活动"日常化的倡议。德国之声记者石涛就此对胡星斗教授进行了电话采访。

“乌有之乡”网倡议的内容包括佩戴毛泽东像章,用"毛主席万岁"等口号彼此问候,呼吁集资修建毛泽东像,以及向刊登批评毛泽东内容的媒体施加压力等等。这份倡议刊登之后引起了网民的巨大反响,支持的人并不在少数。针对这样的情况,中国社会问题专家,北京理工大学胡星斗教授发表长文,认为这是近乎于"邪教"的活动。以下是胡星斗教授与德国之声的访谈全文:

德国之声:胡星斗教授您好,我们看到最近中国左翼知识分子活跃的"乌有之乡"网站倡议要将"纪念毛泽东活动"日常化,也获得了不少反响。您认为这种倡议反映了怎样的一种思潮呢?

胡星斗:目前中国的改革出现了一些失误。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些受到改革损害的人就自然而然的更加怀念毛泽东,更多的人就集合到左派的旗帜下。其实对于这样一种状况,我们也是理解的,因为他们认为改革是很不公平的。改革使得广大弱势群体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因此他们主张回到毛泽东的时代,他们认为毛泽东能够给中国普通的工人农民更多的平等的权利。对于这样一种言论,我认为都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但是乌有之乡现在搞得这个倡议,我认为就是要把毛泽东邪教化,是在创立一种邪教。他们把文革期间那些个人崇拜的做法又搬到现在,而且还要变本加厉。要求热爱毛泽东的人每天都要唱歌,而且见面分手的时候都要喊"毛主席万岁"什么的,让我们感觉到回到文革期间。

德国之声:胡教授,您刚才提到这是偶像崇拜的回潮。但是这样的倡议不但有人提出,而且还引起了不少回应。比如前不久就曾经传出这样的消息,中国重庆某大学校园内建立了一座据称是全国最大的毛泽东像。看来这样的倡议还是得到一些支持的。

胡星斗:的确如此。他们在倡议中还提出,谁要是在电台电视台,报纸或者其他场合,进行所谓"辱骂歪曲毛主席形象"就一定要去抗议,让我们联想起其他的一些事情。他们的这种做法也是专制做法。

德国之声:其实从一般的政治概念而言,左派应该更多的是为弱势群体代言,争取底层民众的权益。而中国的左派似乎在这一领域并不活跃,这是不是一种悖论呢?

胡星斗:中国的左翼知识份子理论上而言应该更多的同情民众,同情弱势群体。但是实际上,那些极左分子几乎没有任何人参与过实际的对弱势群体的支持,或者参与维权的。所以那些极左知识分子更多的只是崇拜毛泽东,崇拜毛泽东的集权的一些做法。目前中国的偏右的知识份子反而是参与了民众的维权。当然我并不反对左,也不反对右,我只是反对极左和极右。一般观点偏左一些没关系,也有很多人认为我是属于左派。观点左一点没关系,但不要走到极左,也就是极力维护专制体制,以及对毛的无条件个人崇拜。

德国之声:您提到对毛的个人崇拜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我看到您在针对乌有之乡倡议的文章中也列举了大量毛时代的错误,包括从苏区肃反,反右直到文革。现在对于毛的崇拜是不是与历史现实长期没有得到正视有关呢?

胡星斗:确实是这样的。我们改革开放之后主要搞经济建设,对于其他方面采取的是"向前看,不争论"的态度,这样的策略从当时来看是正确的,是为了避免纠缠历史问题,(否则)改革开放很难进行。但是现在改革开放也三十年了,我们有必要回顾一下历史。如果我们这个民族对于历史经验教训从来不总结,那么我们这个民族就很难进步,就很难吸取这些经验教训。由于长期以来我们对于文化大革命等极左的东西采取回避态度,对毛泽东过去的错误也是不允许评论,所以很多年轻人是非不分,对历史的错误不清楚,因此他们就会产生一些错误的认识。在加上看到很多极左派的文章,把改革开放失误归咎于搞市场经济,而不是归咎于毛的政治体制的落后。

石涛

Saturday, January 03, 2009

邵燕祥:走出毛泽东“不把人当人”的阴影

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下午三时许,北京天安门广场,毛泽东升起第一面五星红旗。在这之前的新政治协商会议开幕式上,他就宣称“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曾经 令多少天真的中国人感动得热泪盈眶。从那时起,言犹在耳,而在一波一波他所发动的政治运动打击下,中国人以每次不少于运动卷入者百分之五的比例倒下去,因 “三面红旗”(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引起大饥荒,致使三千六七百万中国人倒下去(接近真实的数字,一说是三千六百万,一说是三千七百五十万),再经 过“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疯狂,第一次天安门事件的虐杀,到一九八九年仍以这个天安门广场为中心实行武装镇压,一批批手无寸铁的中国人倒在血泊。

中共执政的合法性,如果不说已经被它自己的意识形态、决策、子弹和坦克所粉碎,也已经因此而受到合理的质疑。后来的中共领导层不是没有看到这一点,他们力 求挽回这个不堪的局面,但由于民主、法治和人权方面的长期缺失,党群关系即官民关系日趋紧张,民众首先是劳动人民的维权斗争此伏彼起。“按倒葫芦起来瓢 ”,有防不胜防之势。于是戒备森严,防民之动,严控舆论,防民之口,其实都是在扬汤止沸,激化矛盾。仅在天安门广场,即使严密布控,仍然屡屡发生个体或小 群体的抗议活动,直到坠楼和自焚。“民不畏死”,是象征,也是警号。他们已经不止于乞求式的上访,他们以一死表达的,是无权者对滥用公权者的不平与愤恨。

二十年来,在全国范围被逼出来的群体性行动人次逐年上升。以2008年为例,公开报道的贵州瓮安和云南孟连等地的事件,都是长期来基层党政与民众严重对 立,激起民愤的结果。三鹿毒奶粉事件表现形式略有不同,犯罪主体虽为不良企业,却也是在地方和部门权力庇护怂恿下,蔑视并侵害民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共产 党内不是没有健康力量,但他们往往倍受掣肘。各级党政实权干部中,相当一些人的官魂深处,还是毛泽东的“不把人当人”。这个问题不解决,他们不仅不会实行 “以人为本”,反而会像毛泽东一样,以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的名义,维护和行使无监督、无约束的权力,为所欲为,制造冤案,八方树敌,“与民为仇”。我们现在 要讨论的,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为当政者谋划一些防范的策略,应对的举措,而是直面历史经验的启示,从被侵权、被压制、被残害者的利益出发,寻找一条有 效的自助自救之道,从亿万中国人(包括执政党成员)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出发,寻找一条长治久安之道。

历史经验从哪里来?我不是历史工作者和理论工作者,但作为过来人,回头看这六十年时,不是从概念到概念,而是从包括自己在内的千百万人切身的感性的事实即 史料出发,凭常情、常理、常识做出自己的判断。上世纪末中共十五大前,人们就曾呼吁执政者实事求是地总结一次历史经验,却没有得到回应。我们不应在近三十 年前那个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官方决议前止步,而要进一步深入,做出民间的修正与补充。中国人为历史付出了无数鲜血和生命,有权汲取与惨痛代价相当 的足够的民间经验。认清毛泽东现象的要害在于“不把人当人”,就是重要的民间经验之一。

“不把人当人”是毛泽东现象的要害

近三十年来,中国民间自发地回顾毛泽东时代特别是1949年以来的毛泽东现象时,依照中国人传统的为人准则,普遍达到一个共识,即毛泽东这个人“说话不算 话”,“翻脸不认人”,用来概括其食言自肥,“阴谋”“阳谋”,其不讲诚信,背离道义,印证他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言行,实例不胜枚举。这一语可作对他的 政治道德的评价。

道德是一个人世界观和人生观在人际关系方面的外化。究其根源,套用毛自己的说法便是:在他的灵魂深处,有一个皇权专制主义的王国。他总是顽强地表现自己, 在在是“不把人当人”这一执政理念的实践。“不把人当人”也能叫做执政理念吗?是的,它是某种人民观、民主观、政党观、国家观、军队观的集中表现,也是一 种核心价值观。历代的帝王都是皇权专制主义者,不管他们嘴里唱得多么好听,夸称“与民同乐”,“爱民如子”,其实都是把自家置于万民之上,区别只在牧民有 术或牧民无术,“牧民”者,把千百万老百姓视为牲畜来驱使服役也。

毛泽东很少讲人类,更没有讲过“以人为本”,甚至很少单独用一个“人”字,大概是力避超阶级的人性论,人道主义,力避所谓“抽象的人”吧(偶有例外,从早 年的“与人斗其乐无穷”到晚年的“八亿人口,不斗行吗”,都是把具象的和抽象的人和人口当作他的斗争对象)。而在一九五八年人海战术式的大跃进初起之际, 他竟在《介绍一个合作社》文中,大谈“人多,议论多,热气高,干劲大”,仿佛极其重视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时在从上到下批驳马寅初《新人口论》后不久,却 是正面把“人多”同“干劲大”联系起来,既符合其“鼓足干劲,力争上游”的总路线,又紧扣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大兵团作战战术。“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千百 万人,如同在战争时期被视为兵源——战斗力一样,在此刻则是实现其超英赶美宏伟蓝图的劳动力——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帝王们居高临下,只见匍匐于地的百 姓的黑发,故称之为“黎民”“黔首”,今天“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的“黎民”“黔首”们在权力者眼中的实际地位,与中外古代奴隶主看作“ 会说话的牲畜”又有多少不同呢?

战争有战争的逻辑,革命战争有革命战争的逻辑,毛泽东指示林彪,不惜牺牲五万士兵,一定要拿下四平。后来在长春战役中,牺牲的指战员不算,围城期间饿死的 千百万平民,绝大多数并非毛泽东词典中的阶级敌人。1949年后的和平时期里,毛泽东还曾宣称,即使打起核战争,中国死掉一半人口,还会有三亿人,女人照 样生孩子云云。退一步说,这样的奇谈,或许可以辩解为针对核讹诈故作惊人之语,但说到亿万人的死难毫不痛心,竟能以如此轻慢的口吻出之,也非铁石心肠莫 办。

更现实而非虚拟的一例是,一九六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毛泽东在生日那天与文革亲信们餐聚,开头就笑说“庆祝全国全面内战”,这是在他“炮打司令部”,并挑 动群众、干部互斗初见战果之后,踌躇满志的流露,也是下一步行动的信号。因为这时即将开展“全面夺权”行动,随之引起全国各地或有军队介入的群众组织间的 武斗,运用从长矛到机枪诸种冷热兵器,造成巨大伤亡。如果说从这句恶毒的谶言已可窥见其变态心理的话,转过年来,“上柴联司”的血案中,他就是直接的决策 者,王洪文之流不过是执行他的指令。而在现场枪杀的,正是毛泽东多年来口头上、书面上封为“领导阶级”和“基本群众”的工人!

无论是漫画家、诗人喻之为“斗蟋蟀”或“古罗马斗技场”的斗兽表演,都嫌规模太小。毛泽东是在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国土上,视“臣民”如土芥,无情 地践踏。这是典型的“马上得天下,马上治之”,稍有违拗,就“坚决、彻底、全部、干净、干脆消灭之!”从“打翻在地,踏上一只脚”,“斗倒,斗垮,斗臭 ”,直到肉体消灭。在湖南农民运动中还是针对地主豪绅,到了二十世纪下半叶特别是文革当中,那就不管是他原来定性的敌我矛盾还是内部矛盾,“顺我者昌,逆 我者亡”,所谓人民内部矛盾以至党内矛盾,转眼就可变成敌我之势。而借口则俯拾即是。即使在毛死后十几年发生的“六四”屠杀(实际上从6月3日晚上开始 的),也仍是毛泽东无视人的生命尊严的“把人不当人”的执政理念起了主导作用。所谓用多少万条生命换二十年“稳定”云云,伤天害理,惨无人道,果然是高举 了毛泽东“不把人当人”的旗帜!

“新中国”是依照“党国”模式建立的

六十年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万众欢呼声中建立的时候,一度的确呈现过“周虽旧邦,其命维新”的气象。中共的宣传强调这一次全国性政权易手,不同于三千年来重 复多次的改朝换代,而是翻天覆地,“把颠倒的历史颠倒过来”的大变革,让人民大众代替反动统治者,在自己的国家里“当家作主”。

人们记得,毛泽东 不止一次许诺过,要用枪杆子打出一个自由民主的中国,他解释这个“自由民主的中国”,其各级政府直至中央政府将由选举产生,它将实现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林 肯的民有、民治、民享的原则和罗斯福的四大自由。①这些话出自他1945年7月书面答路透社记者问,不但白纸黑字印在当时的党报《新华日报》和《解放日 报》上,而且收入了东北新华书店1948年版的《毛泽东选集》,显然不是别有用心的外国记者造谣。

然而,仅仅四年以后的1949年7月1日,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发表毛泽东的《论人民民主专政》,人们发现,原先所说的一套,不过是出于战争期间笼 络国内人心以至争取国际同情的功利需要,正如后来有人说的,宪法并不是为了实施,仅仅是订给外国人看的。只有书呆子才去较真你当时是怎么说的。现在端出来 的才是“建立新中国”的指导性文件。

过去人们熟知的“国家”,是指“土地”、“人民”、“主权”的三位一体。现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则是这样一个国度,在这里只有顺从共产党的人才算人民,此外 尽皆是反动派,阶级敌人。共产党与它所建立的政府一而二、二而一,党政不分,拥有军队、警察、监狱,是一部实施专政的“国家机器”。以“国家机器”对反动 派、对阶级敌人加以专政,就体现了“人民民主”。对谁讲“民主”,对谁搞“专政”,最后裁决权属于共产党,甚至取决于毛泽东的一个批示,一句话(自下而上 是简报政治或密折政治,自上而下则是批条政治)。强国弱民,大政府,小社会,政府是全能的,正以限制并窒息公民社会的孕育和产生。这样的国家里,共产党才 是唯一的真正主人。共产党从上到下的组织,共产党的干部,共产党的制度,共产党的政策,共产党遵奉的马恩列斯,都是只许服从不许反对,岂止不许反对,而且 不容怀疑,不容稍有异见,甚至不容建言(毛泽东说“这是反动化的建议,不是合理化建议”);岂止反动派、阶级敌人如此,被称作“人民”的,实际上也是“只 许规规矩矩,不许乱说乱动”,否则你就丧失了名列于“人民”籍内的资格,归入另册。号称党的三大作风之一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成为对绝不接受批评的讽 刺,以致在毛身后没有人再好意思重提了。这样的国家称得上“人民共和国”吗?人民云乎哉?共和云乎哉?这是不折不扣的“党国”。
“党国”体制的创议者并不是毛泽东,也不是蒋介石,而是孙中山。毛泽东有时抬出孙中山和三民主义,只在肯定他晚年倡导的“联俄联共”政策。孙中山以俄为 师,借鉴苏俄一党专政的经验,提出了党国模式,未及亲身践行就逝世了,这份遗产留给了蒋介石。我们年轻的时候,便曾把蒋介石治下的“中华民国”如实地叫做 “中华官国”或“中华党国”。这一体制是孙中山政治遗产中的负面部分。不过,孙中山毕竟受过西方民主思想的浸润,他还是提出“军政—训政—宪政”三段论, 让人看到“还政(权)于民”的远景。蒋介石不肯放弃独掌的大权,等到他匆忙召开“国民代表大会”演出一幕行宪的戏,已是戎马倥偬的1948年,可惜像清廷 迫于形势搞立宪一样,为时已晚,无法挽狂澜于既倒了。

至于毛泽东,与慈禧载沣袁世凯蒋介石不同,他取法“新俄”,形成一套自成体系的思路: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工人阶级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领导阶级,而工 人阶级对全国人民和国家机器、政府事务的领导是“通过共产党”实现的,当然代表中国人民的意志和利益,然则共产党执政的政权就是先天的人民政权,自然不存 在“还政(权)于民”的问题,谁提出这个问题,就是别有用心,不仅是挑拨共产党和人民的关系,而且是企图推翻共产党,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是反 党,反社会主义,反革命,反人民,罪在不赦了。无须论证,也无须验证,一切的论据都在“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一句话里。打江山的理所当然坐江山,这就是出发 点,也是结论。

“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一切制度安排都是围绕着这个核心,“工农商学兵,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干部决定一切,“党管干部”, 党内党外包括各民主党派的干部人选,委任升迁,概由各级中共党委说了算。原说由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组成“联合政府”的平等关系,不知何时暗转为共产党领导 下的多党合作制,一党独大,垄断公权,嘴里说的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实际上要的只是一个声音,应者云集,应声虫而已。

共产党于是成了国中之国,国上之国,而党的领导层则成为人上之人。中共党的组织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体都是“民主集中制”,集中是主语—关键词,民主 是前缀—修饰语。其基本原则是从少数服从多数生发出来: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中央则服从核心的核心之一人,这是在实践中必然的逻辑 结果。据说邓小平晚年讲过,从前是毛泽东说了算,现在是我说了算。这完全符合毛泽东时代奠定的第一把手——第一书记“最后决定权”的制度——这一制度经毛 泽东1953年《对刘少奇、杨尚昆破坏纪律擅自以中央名义发出文件的批评》,规定“嗣后,凡用中央名义发出的文件、电报,均须经我看过方能发出,否则无效 ”而得到进一步的加强。——邓虽在名义上不是“第一把手”,但他享有实际上的“最后决定权”则是事实。这也是中共组织人事上非程序化的一个突出的例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理论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但人所共知,全国最高权力是掌握在中共中央手里。各级人代会的 代表,都是由中共各级党委遴选,分配各选区投票通过的,俨然是“上帝的选民”,理应举足轻重了;然而从总体上说,人大也只是起个“橡皮图章”的作用罢了。 至于本就由中共主持各方“协商”产生的各级政协,不但不同于1946年时的旧政协,也不同于1949年建国前夕的新政协,入选的与会成员实际上都被剥夺了 独立平等的政治人格和话语权,要他们不当“花瓶”“摆设”也难。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如同各民主党派的头面人物一样,都是在现行体制下仅有的被允许参政议 政的人,但他们之所谓参政议政不得越雷池一步,一旦对执政党的重大政策或全局工作提出批评,就会遭到反击,就是不安于客卿或傀儡地位,想要“分庭抗礼”。 梁漱溟在最高国务会议上遭到毛泽东的羞辱,不下于刘邦阶前的儒生。甚焉者就是像章伯钧、罗隆基、储安平那样打成右派亦即“资产阶级反动派”,换句话说是戴 上“人民公敌”的帽子。

苏联共产党在国际共运中是“老子党”,中共执政后对各个弱势党派,也是自觉或不自觉地以“老子党”自居。毛泽东从来不畏人言,自称“大权独揽(小权分 散)”(即使是“小权”也仍由各级党政干部执掌,草民不得与焉)。《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回答“你们独裁”的指责时,说“可爱的先生们,你们讲对了, 我们正是这样”,这是一句名言,言为心声,对普世斥骂的政治独裁,大有以可耻为夸耀之嫌。这样的“反潮流精神”,唯后来者的“我是流氓我怕谁”庶几近之。

① 《毛 泽东答路透社记者甘贝尔问》,转引自《炎黄春秋》2008年第10期阎长贵文,其中有云:“‘自由民主的中国’将是这样一个国家,它的各级政府直至中央政 府都是由普遍、平等、无记名的选举所产生,并向选举它们的人民负责。它将实现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的原则与罗斯福的四大自由 (按:指美国总统罗斯福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提出的,‘言论和表达的自由’、‘信仰上帝的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它将保证国 家的独立、团结、统一以及与各民主强国的合作。”

毛泽东仍是皇帝,中国人仍是皇权治下的“臣民”

毛泽东自陈他于马克思主义,首要的是取其阶级斗争的学说和社会革命论。其他则是后来的补课。“我们不但要善于破坏一个旧世界,我们还要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 ”,前一半他做到了,后一半没有做到。中国共产党为夺取政权而斗争的二十八年的后期,毛名正言顺地成为第一号人物,并且在1949年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 时,被誉为共和国的缔造者。

但若问他的治国方略,对不住,还没有形成,或者说就是革命时期的原装货色,“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毛选”第一 卷的头题,开宗明义第一章也。他根本没考虑过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转变变问题。仍然不乏大敌当前的危机感,仍然是为要对付敌人才去找朋友。落实下来就是“ 以阶级斗争为纲”。运用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观点,阶级分析的方法,敌人是划定了。当然,现在看到的“毛选”第一卷卷首《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一文所列的敌 人,已是建国后再三删改定稿的小名单。要知道1926年当时毛泽东目为敌人的大名单,还是要看最初的真迹②。那末,为什么后来不同时期毛泽东总要把更多的 人——包括一度归入“人民”的人,特别是把所有知识分子当作敌人来打,就明白其来有自,一点不奇怪了。或曰,毛泽东“不把人当人”,是对敌人。革命的敌 人,共产党的敌人,革命运动如农民运动的敌人。这些敌人如军阀官僚买办地主豪绅一贯不把人当人,则革命者也不把他们当人是完全有理有据的,此之谓“即以其 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你搞白色恐怖,我就搞红色恐怖以对之。这就是毛泽东的逻辑。这方面不须赘述。

然而在敌友之间,由于种种原因,常会发生颠倒,如以友为敌,这是左,或以敌为友,这是右。毛泽东终其一生,从未有过以敌为友的右倾,即使一时对敌虚与委 蛇,也只是为了蒙蔽、麻痹敌人。而以友为敌、化友为敌的事,屡见不鲜。因为丧失利用价值,把同路人一脚踢开,还振振有词,曰革命阶段不同,时间地点条件变 化,甚至为了革命大局之类理由,可以随手抛出一大把。在毛泽东那里,革命的友军,同盟者,有用时,是人,礼遇之,形势变化不须借助时,就不当人了,弃之如 敝屣,乃至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在和平时期,对工商业和知识界,所谓“利用,限制,改造”,“团结,教育,改造”,按毛的说法,不是阴谋,而是阳谋, 归结到改造,对财产是剥夺产权,对人头是洗心革面,改造对象就是革命对象,套一句毛的公式,也就是“人民内部矛盾按敌我矛盾处理”了。沦为敌人,便成异 类,类乎贱民,人不人,鬼不鬼,还想让他们把你当人看吗?

不过,在毛泽东的理论体系中,工商业和知识界,本来就属于游移敌我之间的阶级或阶层③。所谓民族资产阶级有两面性,可以变成革命派,也可以变成反革命派;所谓知识分子只是毛,可以附在革命的皮上,也可以附在反革命的皮上。这就注定难免要挨打了。

但我们却还看到,在中国共产党的基干队伍中,在它的最高领导层中,在毛泽东多年倚为股肱的战友中,像彭德怀、刘少奇,不是也没逃脱毛泽东“把人不当人”的 待遇吗?百战老将,开国元勋,在毛泽东的手指下面,不过是一只蚂蚁。虽然彭与毛几十年间曾有骂娘和顶撞的旧怨,毛对刘早在建国初期就令高岗查他当年被捕后 的把柄,然而,于公于私,彭刘都没有应死之罪,毛果然也只是记下账来,暂不清算。而到了毛一手发动和指挥的大跃进引发大饥荒,饿死人成千上万,彭德怀进言 于前,说已民不堪命,刘少奇继之指出“七分人祸”,“人相食”是要“上书”的。毛泽东对前者发动围剿,对后者不发一言。但历史证明,随即提出“接班人”的 问题,并不是号召青少年健康成长,而是要防“赫鲁晓夫式的人物”他年作批判斯大林式的“秘密报告”。毛说过,我是不下罪己诏的,但他却不吝于频下加罪臣工 的诏书。

按照毛泽东自己写来教育干部的“工作方法”,六十条中有一条,叫做“树立对立面”,没有对立面尚且要树立之,制造之,用来杀鸡吓猴,何况送上门来的口实 ——什么叫批评,什么叫建议,凡有不同意见,都是持异议者,是不甘俯首称臣,是不愿惟命是从,进一步就是有纲领、有计划、有组织地向党进攻!向党进攻还不 是敌人?一定要打得你检讨求饶,打成全党共诛全国共讨,所谓斗倒、斗垮、斗臭是也。已经是“狗屎堆”了,遑论把人当人看不当人看呢?即使唯唯诺诺,全力紧 跟,不惜做伪证,当打手,不过是走狗奴才而已,某些时候还会当作替罪羊。

关键是一言九鼎,言出法随,天纵英明,唯我一贯正确,永远正确。因此容不得别人说话,所谓“一言堂”是毛告诫下级不可称王称霸的,但他却正是一言堂的老 牌,别无分号。现在一谈党内民主,就引用毛在七千人大会上的讲话,什么要让人说话,天不会塌下来,固然所谓“让人说话”只能算是恩赐而非民主,而这种恩赐 又何尝有过?真是对着一锅清水夸鱼汤。毛在全国范围最大规模的一次“让人说话”,就是1957年的“引蛇出洞”,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 足诫”诱使成十万成百万人“帮助党整风”,然后一举坑害之。到了1962年初这样说,不过是在对1958年以来的形势浮皮潦草地承担责任后,故作姿态罢 了。

因此,在决策层只有一个声音,推而广之,在整个社会上,当然同样只许有一个声音。到文革时期片言只语也作为“最高指示”下达,“最新最高指示”一出,雷厉 风行,全国城乡,敲锣打鼓不过夜。这只是在形式上登峰造极,而早在文革以前,实质上就一直是对毛提出的路线政策“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以此 求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绝对不容质疑。发生了像反右派、大跃进这样后果极严重的错误决策,不但得不到有效的抵制,而且即使在高层有所发现,所谓近臣权要也 是三缄其口,在为毛揩屁股的同时,还要帮助毛文过饰非,以新的错误去掩盖旧的错误,好维护毛的威信。党内有限的健康力量被挤压到无处存身的困境。

党外人士要说话,“你有什么资格?”是想夺党之权;党内高干要说话,“你比主席还聪明?”是想篡党夺位。普通民众要说话,则是反动言论,在文革中更是触犯 了“公安六条”,随时随地可以绳之以“恶毒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唯恭唯谨上书毛泽东等的干部、知识分子和基层百姓,属于第一代上访者,等于自投罗网,难 逃被抓的厄运。冤狱遍于国中,形成了“偶语弃市”的政治环境。历代帝王,除了像秦嬴政这样的独夫暴君以外,也都还受到一定的制约,他们须遵守祖宗家法,不 能胡作非为。而毛泽东的权力则膨胀到了完全没有制约的地步。他的后继者以党的名义继承了这份遗产。有郭罗基其人1979年在人民日报上撰文倡言政治问题也 可以讨论,结果被点名驱逐,从北京大学赶到南京大学,不准开课,这已经是局于“新时期”的形势,没有从重治罪。至于以“导向”为名,操控舆论,压制公民的 知情权、表达权,不一而足,更不用说窒塞言路,对基层群众来信来访采取截堵抓捕,所谓“把……消灭在萌芽状态”,动辄动用暴力,通过公检法部门制造冤案, 都是毛泽东“不把人当人”的身教言教在遏制、剥夺中国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方面的恶政。有人说,不求实现什么民主宪政,只要求按照现行宪法办事,放眼神 州,又谈何容易?

如前所述,“党国”体制体现的特色就是中国积重难返的皇权专制主义,党国的领袖人物也就成为九五之尊。毛泽东自称“马克思+秦始皇”,有人说应是“列宁 (斯大林)+秦始皇”;总之,为目的不择手段,用铁腕兼用权术,不让秦嬴政专美。“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可怜二十世纪下半叶的中国人,做不了现代国家 的公民,仍只能做“朕即国家”权力者的“臣民”。想过像人一样的生活,摆脱“不把人当人”的阴影,岂可得乎!

②③ 毛泽东在《中国青年》1926年3月号等处发表的《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把中国社会各阶级分为五大类:大资产阶级,中产阶级,小资产阶 级,半无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大资产阶级”是指买办阶级、大地主、官僚,军阀和反动派知识阶级。而以“反动派知识阶级”为重点。原文指出:“反动派知识阶 级——上列四种人附属物,如买办性质的银行工商业高等员司,政府之高等事务员,政客,一部份大学校专门学校教授、学生,大律师等都是这一类。这一个阶级与 民族革命之目的完全不相容,始终站在帝国主义一边,乃极端的反革命派。”毛还指出,全国四万万人中,“大资产阶级”一百万人,“中产阶级”四百万人。“我 们真正的敌人有多少?有一百万。那可友可敌的中间派有多少?有四百万。让这四百万算做敌人,他们也不过有一个五百万人的团体,依然抵不住三万万九千五百万 人。”可见,毛是把“中产阶级”也当作“半反革命”的。毛对“小资产阶级”中的“小知识阶级”——小员司,小事务员,中学学生及中小学教员,小律师等,又 按其家庭富裕程度分为左中右三派:“富裕部分——右翼,平时近似中产阶级之半反革命,战时可附合革命”云云。以上转引自王来娣《毛泽东的知识分子政策》, 《当代中国研究》总第82期。

一定要摆脱“不把人当人”的阴影

听其言,还要观其行,对一切人和事都要通过实践来检验。口口声声的“翻身解放”,实际上多方设限,标榜老百姓“当家作主”,归根结底是共产党——毛泽东“ 当家作主”,民众则要“听毛主席话,跟共产党走”,这是保证置身于“人民内部”的前提。毛泽东以政治态度为划分标准的“两种矛盾”理论,取代了现代法治国 家对公民权利的厘定,为在具有公民身份的国人中随意指判属于“敌我矛盾”的敌人大开方便之门。人民的敌人,是革命的对象,专政的对象,打击的对象,消灭的 对象,不当人待,似乎已顺理成章。那末,“人民内部”呢?

先看看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毛泽东发动的武装斗争从秋收起义起家,1927至1937的十年土地革命,构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体,在毛定义的新民 主主义革命这一实质上的农民革命战争中,农民不仅是战时钱粮的供应者,又是革命军队的兵源。四十年代后期的内战中,各根据地首先是东北的土地改革,给了贫 农雇农下中农以土地等实际利益,得以掀起“保卫胜利果实”的参军支前热潮。这是中共和农民的蜜月期。一俟大局底定,广大农村由互助合作的初级形式,向高级 合作化飞跃,闪电般实现全部生产资料归公,实行对农民的彻底剥夺,切断了刚刚起步的“发家致富”之路(这也为后来大批市县一级党政和乡村基层干部勾结地产 开发商廉价占用“集体”耕地伏线)。据说小生产每日每时地自发产生资本主义倾向,“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最有力的“教育”则是改变他们的经济存在。于是,包括贫农下中农在内的全体农民,不但失去了不久前才由土地证确认的土地所有权, 也失去了几千年来沿袭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变身为劳动营里的一员,由生产队长组长支配。粮食统购统销,工农业产品剪刀差,形成对农民经济生活的双重剥夺。
全国农民,首先是贫下中农,对共产党以身家性命相许,而在城乡二元化结构下,农民并不能享有平等的国民待遇。工业化原始积累的沉重负担,历史地落在他们脊 背上。1953年有位哲学家,过去提倡乡村建设的梁漱溟,就农民生活处境说了几句同情的话,就被自命农民利益唯一全权代表的毛泽东拉下脸好一顿训斥奚落谩 骂。

农民不可能自己到最高国务会议上来发言,梁漱溟等又被判没有代言资格,五六十年代不少干部或知识分子说了一句“农村苦”,就划成了右派。但不是还有土改时 期红火一时的农民协会吗——农(民协)会这个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农民意志和集会结社自由的团体,早就在土改结束不久就宣告解散。取而代之的是网状的集体化 组织(合作社及其后的人民公社),毛认为成亿的农户过于分散,一旦“梳成辫子”,就好“抓”了。1958年大跃进,抓他们下田干活,白天黑夜连轴转,谁也 别想逃脱,抓他们上山伐树,回家砸锅,土法炼铁,到公共食堂领粥喝,上河工时半夜偷偷回趟家都要挨批挨斗,公社社员无异于奴工。大跃进造成大饥荒,还以“ 清查瞒产”为名,闯入农家搜缴粮食,颗粒不剩。队长不开出村证明,谁也别想外出讨活路,丧失了人身自由的农民,就跟朱元璋时的农民一样,“朝出暮入,不出 一里之间”,他们被户籍钉死,不仅是奴工,亦已形同囚犯。请想一想,全国有多达三千六七百万的男女老幼,大部是农民,关门闭户在家中饿死!河南兰考农民感 念县委书记焦裕禄,有一条就是他到火车站制止了阻拦,放走死里逃生的乡亲(后来宣传焦裕禄,却说他是到车站劝阻逃荒的农民留下来“生产自救”)。待到经济 情况经过调整略有好转,毛泽东又重提阶级斗争,指责人们刮“翻案风”、“黑暗风”,开始他新的“战略部署”。四清(所谓社农民如此,工人属于领导阶级,总 会好些吧?梁漱溟说农民在九地之下,然而工人并不在九天之上。

工人阶级作为领导阶级,不过是理论上的名义,它的“领导”须“通过共产党”,共产党才是执掌统治权的实体。而具体到每一户、每一个作为体力劳动者的工人, 则不过是分属于工厂矿山工地铁道各个企业单位的个体劳动力。他们的顶头上司是单位中的党政工团,其中的“工”指工会。厂里虽有工会,却跟农民没有农会没有 两样。工会主要是配合党政部门完成生产指标和政治任务,组织各项“中心工作”的,等于党委下的一个职能部门。工会干部也都由党委指派。宪法上的集会结社自 由,在这里是凌虚驾空的。正如宪法上曾经规定的罢工自由、迁徙自由,都是空头支票。
工人与干部发生矛盾,如同在其他机关团体的一般工作人员与领导发生矛盾一样,很容易扣上“违反纪律”、“破坏生产”以至“反对领导”等罪名。厂矿不搞反右 派,但可以戴“反社会主义分子”、“坏分子”的帽子。在其他政治运动中,不合“规格”的不顺眼的工人,也都有划成“坏分子”的危险。甚至在平时,说谁“顶 撞领导”,“一贯捣蛋”,就可以扭送公安局去“劳动教养”。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中国工人,一部分是“从旧社会过来的”,他们在政治上取得的待遇,的确比所谓“从旧社会过来的知识分子”高出一头。在另一部分刚刚从农 村进城换上工装的新工人前,老工人有较受尊敬的师傅身份。且不必说,他们在少数沦入工人队伍的“将校尉,港澳台”(即曾为旧军警或有境外社会关系的人)面 前,更具主人翁的自豪感。“领导阶级”的光圈虽属群体,但也赋予个体以荣誉感。建国初年,这成为工人群众热情投入劳动竞赛技术革新的动力。这也是中共和工 人的蜜月期。随着时光流转,许多厂矿企业中的党政工团迅速官僚化,一些领导干部特权化,严重脱离群众甚至成为群众的对立面。虽有“鞍钢宪法”提出“两参一 改三结合”,文革中组织“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上层建筑领域,似乎都是旨在提高工人的地位,发挥工人的作用,但已不能唤起广大工人群众的主人翁感和 荣誉感。相反,几十年长期实行所谓“高积累,低消费”政策,普通工人在工资福利方面做出了最大牺牲(遗留问题如工人住房几十年一贯紧缺等,至今尚未解 决)。④ 一个封闭压抑的社会里弥漫的消极失望情绪,也笼罩在两三代工人头上。文革是从上层建筑单位开始的,文革期间的武斗是从院校开始的,而工人造反组 织成为派性斗争以至武斗的主力这一事实,反映了工人队伍的分化。这一高潮落潮时,不管是曾经紧跟党委的劳模、政治积极分子,是不满现状响应号召揭竿而起的 造反派,还是挣钱养家不愿掺合政治的逍遥派,都有受骗上当,遭到玩弄的感觉。“我自将心托明月,不知明月照沟渠”,毛泽东口口声声工人阶级长,工人阶级 短,口口声声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原来对普通工人也没把他们当人看。三十年间不但“涮”了为原始积累卖命破家的中国农民阶级,也“涮”了为国民经济的恢复 和发展直到文革中年年月月奉献了血汗产值的中国工人阶级。

广大士兵,是穿了军装的工农。不管党指挥枪还是枪指挥党,普通士兵都没有选择余地,只能“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如果说有过一次选择,那是在朝鲜战争中选择 回国的战俘,以为回到祖国怀抱,却不料陷入无穷的“审查”之中——成为了嫌犯,被责以不死。他们的境遇竟不如享受优待的敌方俘虏。政治迫害不需要理由,回 国战俘的遭遇,就如共产党地下工作者被捕后出狱时受到的质问:“好样的都牺牲了,你能活着出来,是不是当了叛徒?”至于以国防军介入国内政治,把枪口对准 民众,所谓“快刀斩乱麻”,而陷军人于不义,那就是双重的失德枉法了。
以上云云,都是说的“人民内部”,且是政治优先的工农兵。但“人民”的“内”、“外”,只是一纸之隔。中国人是很容易成为“敌人”,沦入“非人”之境的。 “地富反坏”(后来又加上“右”)早就是明码的敌人。每次运动又都要达到百分之五的打击面,岂不就要从“人民”里再找出新的打击对象吗?运动中固然制造冤 案,平时的冤案也层出不穷。以言治罪,以文治罪,以思想治罪; 或实行有罪推定,先定罪名,再找伪证;或索性直接刑讯逼供,屈打成招。毛泽东执政二十八年,没订过一部民法、刑法。但不是没有不法之法,不成文法,也履行一定的审批程序。各级党委设有政法 委,“政”在“法”前,实至名归,它管着同级政府的公检法部门,几十年一贯制。任你嚷嚷什么反对“以权干法”,“以权压法”,“以权代法”,呼吁司法独 立,无异与虎谋皮,司法部门若独立执行司法权,把名为“党的领导”的长官意志置于何地?司法权之大,莫过于杀人。土改时期县一级土改工作团就可批准杀人, 文革中公安局的军管会就可批准杀人。草率杀人,几同儿戏。如果法律专业组织本科生和研究生,抽样复查一批死刑案卷,就可知共和国不仅有涉及高官显贵如刘少 奇、潘汉年等的大冤案,而在对普通民众草率定案,公审公判之间,无视人权,罔顾法理,草菅人命,残酷到什么地步,荒唐到什么地步!

有人说,这是制度的问题,不能全归咎于毛泽东一人。有人说,经是好经,歪嘴的和尚给念歪了。等等等等。我不说这些不值一驳,这些早已有人驳过了。

宏观地看,1949年后的历次政治运动,不过是“湖南农民运动”的放大。只是昔年毛是巡视观察,今则坐镇指挥。以全国之大,人口之多,每次运动之中和两次 运动间隙,除对身边“重犯”外,毛不可能一一亲自过问。替他操作的是他信得过的各级党委,还有国家机器核心部分的公检法部门。替他“树敌”,也替他打击并 消灭敌人。凡是“称职”的干部,都是思想革命化达到了一定高度,得毛泽东之真传,“想毛泽东之所想”,也就是心中有了一个“小毛泽东”,从心所欲而中规中 矩。他们在毛泽东设计的制度框架内,秉承毛泽东“不把人当人”的理念,以人为螺丝钉,为驯服工具,为愚氓,为阿斗,为阿Q,而蒙蔽之,利用之,驱使之,奴 役之,蒙蔽利用驱使奴役之不足,更戏耍之,凌辱之,打击之,陷害之,总而言之是敌视之,置之死地而后快。政治运动和走火入魔的“政治工作”,就是完成这一 过程,不断把百分之五的人树之为敌。三千六七百万饿死的人,并没有定性为敌人,但在毛泽东“不把人当人”的心目中也是“非人”,死不足惜。歪打正着,这个 死亡数字,大约也正相当于当时全国七八亿人口的百分之五左右,消灭了。不叫敌人而遭遇大体与“敌人”同。

不过,说句公平话,追随毛泽东执行其专政任务的人,往往也终于难逃被他戏耍凌辱打击陷害的命运,乃至成为无以名状的牺牲。其中不少良知未泯的人,觉察到 自己的处境,越是回顾越是痛苦。我的朋友胡遐之,原是重庆大学的中共地下党员,1949年随军接管湖南衡山县公安局,留下工作,曾负责修建监狱,他说“当 时重在防止逃跑,狱中生活条件多未考虑”,不料文革中他自己蹲进这座监狱,有诗纪其事云:“孰料残冬入狱时,北风抖索冻难持。当年愧少言人道,苦果自吞能 怨谁!”那些在政治运动中,在“把无产阶级专政落实到每个基层”过程中,因“少言人道”而不把人当人的人,如果没有“请君入瓮”的经历,有多少人能作这样 的自责呢?

二 0 0 九年到来了。上距1949年已经六十年。毛泽东过世也已经三十二三年。毛泽东“一班人”都已消隐。但是毛泽东“不把人当人”的阴影仍在。既在 典章制度中,也在有人脑袋里。前者与后者互相依存,双向运动,就如鸡生蛋,蛋生鸡,分不清孰先孰后。毛泽东身后,倡言改革,三十年了。本来,“不把人当人 ”的体制和机制早就该逐渐改掉,却受到深受其“不把人当人”思想影响的人的阻挡,举步维艰。大家在生活中都深有体会,有时舒畅一点,那是“不把人当人”的 一套受到抵制,或是某个方面改掉了一点,这是付出巨大代价获得的进步。但不少时候我们发现,“又来了”,那就是体制和思想中的“不把人当人”依然对现实发 生着强大的作用。本文开头说到的一些现象,一些标志性事件,无不说明这一点。

毛泽东从哪里继承和提炼出“不把人当人”的政治理念,是传记、历史、政治学和政治心理学的学者们未完成的课题,对我们普通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政治 遗产中的这一部分,体现着他的人民观,民主观,政党观,国家观,军队观,如果不对这些观点加以梳理和再评价,则以党和政府的名义,以国家和公共利益的名 义,与大小利益集团联手,对亿万中国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的侵犯行为,就将无时终止。

对于国家政治体制的改革,我们普通人不但插不上手,而且插不上嘴。对毛泽东的言行、思想全面地重新认识和评价,或许也不是我们分散的普通人力所能及。但我 们对毛泽东“不把人当人”这一政治理念在今天现实中的表现,不可能视而不见,乃有切肤之痛,尽可能一一加以揭示,让这些事实来加深我们对毛泽东现象的理 解,回答继续美化、神化毛泽东的谰言,应该成为我们日常的功课。至今上下左右无时无地无之的“不把人当人”的现象,都是植根于毛泽东时代,都是毛泽东“精 神不死”、影响犹存的证明,也是执政者没有同毛泽东的历史错误真正划清界限的结果。指出这一点,有利于走出改革的歧路,有利于清醒地面对历史的挑战。
让我们告别“不把人当人”的阴影,告别所有“不把人当人”的软件和硬件,让我们每个中国人都享有人权、法治、民主、自由、公平、正义,能够像“人”一样生活!


二0 0 八年十二月,北京

④ 还有相当一部分 工人,在六十年代初的经济调整中,因厂矿“关停并转”,精简编制,被遣回乡。当时许诺一到经济情况好转,优先让他们回来就业。他们为解决全国大跃进造成的 严重经济困难而付出了沉重代价,但共产党的许诺并未兑现,他们后来长期在农村遇到的困难无人过问,成为一个久拖未决的历史遗留问题。

Wednesday, November 22, 2006

被掩藏的历史:刘少奇对“文革”的独特贡献

被掩藏的历史:刘少奇对“文革”的独特贡献(上)
宋永毅

把“刘少奇”和“文化大革命的独特贡献”这两个词放在一起作为一篇论文的题目,看起来好像偏离了人们通常对“文革”的认知。刘少奇在“文革”中被残酷地迫害致死,在数以百万计的“文革”受害者中他的地位最高──受迫害前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主席和中国共产党的第一副主席。“文革”后几乎所有悼念刘少奇的文章都称其为“最大的受害者”,同时往往强调刘在20世纪60年代初经济政策方面与毛的区别[1];然而,这些文章对刘少奇在“文革”初期的态度以及他在运动中做了些什么,往往语焉不详,似乎刘少奇只不过是个“文革”受害者而已。有的论者甚至推断,毛泽东“同刘少奇主持的中共第一线领导之间分歧的发展,使党内生活越来越不正常”,“可以明显地看出他(刘少奇)相当被动”,“很快又开始抵制,力图想停止这场‘大革命’”。[2]

历史的真相往往十分复杂吊诡。在过去50多年里中共发动的政治运动中,党内许多人成为受害者之前往往扮演过迫害者的角色;在意识形态上受害者和迫害者之间也并无明显区别;许多受害者及其家属在被迫害致死的前一刻或平反后仍然认同迫害他的意识形态和政治制度,甚至对施害者表示效忠。例如,罗瑞卿、邓拓和“文革”初期大量被迫自杀者临死前都不约而同地高呼“永别了,要叫孩子们永远听党的话,听毛主席的话!我们的党永远是光荣的、正确的、伟大的……”[3],或者“我们敬爱的领袖毛主席万岁!”之类的口号[4].刘少奇被迫害致死十余年后终获正式平反,他的遗孀王光美竟然对评剧艺术家新凤霞如此表白:“凤霞,我们都是毛主席的好学生”,以致于纯朴真诚的新凤霞十分鄙视地说:“她男人都被毛主席整死了,她还说这样的话,你说坏不坏?”[5]

刘少奇被迫害致死并不是因为他抵制“文革”。事实上,无论是他与当时一线中央的领导制定的“文革”方案,还是他决定派遣工作组指导运动,都事先得到毛的同意和批准。刘的悲剧之根源在于,猜疑成性的毛泽东认定刘是自己身边的“赫鲁晓夫”,会严重威胁自己的权位,故而绞尽脑汁务必除之而后快。刘少奇无疑是一个“文革”的受害者,但他同时也是这一罪恶历史的制造者之一。如果不声讨清算“文革”的历史罪恶,不去发掘“文革”发生的制度根源,那么一代人的牺牲、包括刘少奇本人的生命在内,便成了中国历史上毫无意义的一页,中国人也无法彻底告别“文革”时代。笔者想强调的是,追究“文革”的历史责任、清算政治罪恶,不仅是为了死者和受害者,而且是为了埋葬一个时代。

一、“四清”运动:刘少奇直接领导的“文革”预演

1966年5月,当“文革”的序幕拉开时,中国人的神经早就被政治运动绷紧了。从1963年开始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又称“四清”运动)实际上相当于“文革”的预演,许多在“文革”中出现的口号和斗争手法早就在“四清”运动中广泛使用了,而“四清”运动的第一线领导人便是刘少奇。

今天官方论述刘少奇和毛泽东对“四清”运动的看法时大都强调两人之间存在“深刻分歧”[6],更有人认为,“毛泽东尖锐批评刘少奇的小民主(法制条件下、有组织的充分发扬民主)教育运动是扩大化,他自己搞了文化大革命,用‘大民主’(个人专制加无政府主义)对付假想敌人,走向极端。人们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早在四清时,毛泽东就想搞一场文化大革命这样的运动,仅仅因为刘少奇的抵制才未能行通[7]”。这显然过分美化了刘少奇。事实上发动“四清”运动时,毛关于“文革”的设想还处于萌芽状态。纵观刘少奇在整个“四清”中的真实表现,他不仅跟着毛的“左”调亦步亦趋,而且在不少方面有自己的独创;即便毛在60年代初就想发动“文革”,刘少奇也未必会加以抵制。考诸史实,毛的“文革”思想与刘领导的“四清”运动实有互相启发、互相影响之效。从这个角度来看,可以说刘少奇对毛的“文革”思想的形成实有推波助澜之“贡献”。

1963年2月11日至28日,中共中央召开了中央工作会议,决定发动“四清”运动,其中12日到13日的会议由刘少奇主持。在这次会上刘宣称:“八届十中全会讲阶级、阶级斗争,现在就要部署一个行动,搞一个阶级斗争。对象是投机倒把、贪污盗窃,还有一些严重的铺张浪费,严重的蜕化变质、违法乱纪,严重的分散主义。总是口里讲阶级斗争,不办事情,不好。”[8]而毛泽东对这场运动的说法却似乎比较温和,他在会议上发言时强调,“要把社会主义教育好好抓一下,社会主义教育,干部教育,群众教育,一抓就灵”。[9]

在2月25日的会上刘少奇作了“关于反对现代修正主义的斗争问题”的报告。他特别强调:“我们需要在经济上,在政治上,在思想上,在党和国家的组织上,包括军队的组织上,保证不蜕化变质。因此,就要想一种办法来保证,不只是要保证我们这一代,而且要保证我们的后代不蜕化变质。这个问题,是生死存亡的问题,是亡党亡国的问题,使人民当权还是少数剥削者当权的问题。[10]”刘在中共领导人中首次把防止“蜕化变质”的政治运动提高到“亡党亡国”的高度,这种观念恰恰是“文革”得以顺利展开的意识形态基础。3个月后毛泽东在一份材料上写下了与刘少奇上述说法非常相似的批语:“少则几年,十几年,多则几十年,就不可避免地要出现全国性的反革命复辟,马列主义的党就一定会变成修正主义的党,变成法西斯党,整个中国就要改变颜色了。请同志们想一想,这是一种多么可怕的情景啊!”[11]毛不仅把当时的“四清”运动定位为“关系马克思列宁主义和修正主义谁战胜谁的问题[12]”,此后又从这一论断出发,延伸出一系列发动“文革”的“理论”观点。

在毛的“文革理论”的形成过程中,刘少奇的一些激烈的“左”调显然启发鼓励了毛。随着“四清”运动的全面展开,刘少奇的立场越来越“左”,他的一系列极“左”言行不仅极大地加剧了运动的“左”倾倾向,而且坚定和鼓舞了毛泽东的许多还处于萌芽状态或正在形成中的极左思想。例如,率先提出用“造反”来对付“中央出修正主义”的就是刘少奇。1964年5月15日到6月17日中共中央召开了中央工作会议,在6月8日的会议上毛泽东提出,“中央出修正主义怎么办?”刘少奇的回答是:“一个省可以造反,也可以独立。”[13]刘少奇对当时全国阶级斗争形势的估计也比毛泽东的看法要黑暗得多。毛泽东最初的看法是,有20%的生产队的政权不在共产党手里;后来刘少奇、周恩来、彭真等人一再向毛汇报“尖锐的阶级斗争动向”,于是毛改而认为,“我们这个国家有三分之一的权力不掌握在我们手里”;但刘少奇却强调,“三分之一打不住……,城市文化艺术单位、中小学校,农村里的学校还不只(止)三分之一,三分之一打不住。某些大学的系、班,老教授在统治,在领导。最近,毛主席批示,文艺刊物大多数,十几年来不执行党的政策,这就不是三分之一了,而是大多数。所以,革命非搞不可。”[14]国内学者肖冬连在论述“四清”运动中刘少奇和毛泽东的极“左”思想高度一致时,提出了一个有趣的模式,即“毛主席出了题目,刘少奇又要做文章了”,然后是“毛泽东要表达的意思先从刘少奇口里说出来了,他接过刘少奇的话茬,道出了他的核心思想”。[15]刘少奇在这方面的独创性和他对毛泽东的影响力是显而易见的。

正因为毛、刘在政治观念上高度一致,1964年5月到6月的中央工作会议后,中央书记处于1964年8月5日决定,中央成立“四清”、“五反”指挥部,由刘少奇挂帅。这一段时间的毛刘关系是相当好的。刘在第一线领导“四清”运动期间,中共通过中央文件树立了三个“四清”样板,即甘肃白银有色金属公司的经验[16]、河北省的“桃园经验”[17]以及天津的“小站经验”[18].虽然这些文件都要得到毛的批准,但这三个文件的起草者和最后签署者是刘少奇。今天再来阅读这些“四清”经验,特别是刘少奇及其夫人王光美一手树立的“桃园经验”,便会惊讶地发现,它们竟然非常象毛式“文革”的预演,这些“四清”经验至少在方法、形式和思想上为毛式“文革”提供了难得的经验。刘少奇的悲剧在于,这些由他创立的操纵和组织政治运动的经验,最终却都成了毛泽东打倒他的利器。

首先,刘少奇树立的“桃园经验”主张通过“群众运动”(其实是“运动群众”)另组“阶级队伍”,实施“夺权斗争”。这套做法恰恰是毛在“文革”中采用的基本套路,可以说这一思路是刘少奇创造性地提出来的。中共发起“四清”运动时,农村里已经存在着人民公社体制下的社员委员会,但刘少奇主张在运动中另行组织“贫下中农协会”,作为“夺权斗争”的体制外力量,中央曾多次颁发文件肯定这种做法。[19]刘少奇夫人王光美创立的“桃园经验”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通过在贫下中农中秘密“扎根串连”而重组“阶级队伍”。刘少奇批示的这几个“四清样板”文件一再强调,运动的目的是“把……领导权从阶级敌人手中夺回来”,“一下决心进行夺权斗争,局面就迅速打开,群众立即发动,表现了我们料想不到的革命热情。”[20]为了“发动群众”,在“四清”运动中广泛采用了大字报。例如,在甘肃白银有色金属公司,“工作组发动群众贴了十三万张大字报,揭发领导集团违法政策、生活特殊、排挤老工人以及设备损坏等重要错误”。这一经验在“文革”前的正式介绍和传达,无疑为“文革”初期全国范围内大字报的普遍运用作了铺垫。再进一步看,从“四清”运动中刘少奇号召对全国三分之一以上“已经烂掉了的地委、县委、区委、公社、大队和厂矿企业及其他机构……进行夺权斗争”[21],到毛泽东在1967年1月号召“全面夺权”,其间的继承关系之脉络亦清晰可见。

其次,通过体罚逼供等残酷手法大批地打击斗争对象,是刘少奇总结的“四清”经验的一大特色,“文革”中对人的批斗体罚其实不过是继承了这些手法。“文革”期间,有青年学生到桃园去调查这个“四清”样板时发现:“在王光美的指使下,工作队大搞逼、供、信。对干部实行跟踪、盯梢、罚站、弯腰、低头、燕飞、拘留。连敲带诈,让干部脱了衣服到外面冻着。工作队动不动就掏出枪来威胁干部……王光美住的四队武斗最凶。在斗争四队队长赵彦臣时,王光美到场见赵彦臣正在罚跪,就鼓动说:“你们搞得好,搞得对;坚决支持你们,就用这个办法搞下去”。在王光美的唆使下,体罚之风,越演越烈。“[22]这里提到的“燕飞”就是“文革”中批斗人时极为流行的“喷气式”,看来它是通过“桃园经验”推广开的。国内有学者指出:“四清运动期间,在部分地区开展了夺权斗争,大搞怀疑一切,无限上纲,把任何问题都归结到阶级斗争上来认识,上升到政治问题来处理。搞人人过关,’有鱼没鱼淘干了看‘,鼓动群众都领导,认为不斗,就显不出革命的样子。于是,在运动中刮起了一股非法斗争的歪风,什么抓人,打人,戴高帽子,搞逼供信等等。这些做法,无疑为文化大革命期间的打、砸、抢提供了直接或间接的经验”。[23]有报导称,刘少奇挂帅的“四清”运动共逼死干部群众77,560人,在城乡共整了5,327,350人;地方机关、企业、基层、学校清查出“反党反社会主义”性质的“联盟”、“集团”共5,760个;组织结论中定性为“敌我矛盾”的276,256人,“定性敌我矛盾作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的558,220人。[24]毫无疑问,刘少奇要对此负主要责任。换个角度看,当时毛泽东在“四清”运动上的立场似乎还没有刘少奇那么“左”,1965年1月毛主持制定了“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纠正了”前一阶段’四清运动‘中一些过左的做法“[25].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对这些在刘少奇指导下判定的”四清“案件作了复查,结果发现绝大多数案件都是冤、错、假案,因此予以平反。

再次,刘少奇的“桃园经验”在中共最高层开创了“夫人参政”的范例,毛泽东随后便启用江青作为“文革”的先锋和打手。1963年11月,刘少奇派遣王光美(化名“董朴”),以河北省公安厅秘书的名义到唐山专区抚宁县卢王庄公社桃园大队任“四清”工作组副组长,在刘的直接指示下创立了所谓的“桃园经验”。然后,王光美又在刘的安排授意下,在中共河北省委工作会议上作了“关于一个大队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经验总结”的报告。接着刘少奇又安排王光美到各地作报告,传播他们夫妇共同树立的“桃园经验”,以此作为全国“四清”运动的样板。当时的江苏省委第一书记江渭清只不过说了一句“不能盲目执行”,刘少奇便大发脾气。[26]1964年8月19日,刘少奇又以中共中央的名义拟了批语,并直接写信给毛泽东,要求把“桃园经验”作为“四清”样板批发给全国。8月27日,毛批示“同意”。9月1日,“桃园经验”便作为一个“有普遍意义”的样板由中共中央正式行文介绍到全国各级党政机关。“桃园经验”政治上的恶劣性质上文已有叙述,刘少奇这种做法的危害性还在于,开了最高领导人利用权力安排夫人参政之例。此前,在中共领导人当中,包括毛泽东在内,还没有人敢于公开这么做。此例既开,毛泽东欣然从之。1966年4月10日“中共中央批发《林彪同志委托江青同志召开的部队文艺工作座谈会纪要》”,即与刘少奇批准下发王光美的“桃园经验”有异曲同工之妙。此后不久,毛泽东就直接任命江青为“中央文革小组”副组长和政治局委员,而江青则为毛在“文革”中冲锋陷阵。

熟悉中共党史的读者都知道,1964年底刘少奇与毛泽东就“四清”问题发生过争论。既然刘少奇在“四清”中常常比毛泽东还要“左”,毛对刘的不满因何而生?据国内历史学者肖冬连介绍,此事的背景如下:

1964年12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原想趁三届人大会议期间,请各地与会的领导人讨论一下社教问题,带有工作性质。会议由刘少奇主持,邓小平认为一般工作汇报不必惊动毛泽东。他在向毛泽东报告此事后说:如果工作忙,可以不必参加了。在一次会上,毛泽东在刘少奇讲话时插话,刘不知毛有很多话要讲,毛只讲了几句,就被刘打断了,这两件事使毛大为恼火。会议没开几天,毛泽东没有出面就结束了。毛泽东忍无可忍,终于爆发了。会后,江青请陶铸、曾志夫妇在人民大会堂小礼堂里看《红灯记》。毛泽东在休息室问陶铸:“你们的会开完了吗?我还没有参加就散会啦?有人就是往我的头上拉屎!我虽退到二线,还是可以讲讲话的么!”陶铸、曾志愕然,谁敢在主席“头上拉屎”?曾志回忆说:“我和陶铸,已隐约感觉到了,主席说的‘有人’二字,这个‘人’恐怕是刘少奇,但是我们不敢相信,也不愿相信。”毛泽东又问陶铸:“你们开会的人是不是已经走了?”“有的走了。”陶答。“告诉他们走了的赶快回来!”毛泽东斩钉截铁地命令道。参加中央工作会议的各省书记们,又都被召回来,继续开会。“[27]

于是,按照毛泽东的指令,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会议继续开了下去,从1964年12月20日断断续续地开到1965年1月14日。虽然毛泽东想对刘少奇发难,找碴泄愤,但毛不便用自己插话被打断、未被邀请出席会议闭幕式之类的借口,所以他就从政治上“挑刺”。在这一系列会议中,毛泽东先是抓住刘少奇关于“‘四清运动’的主要矛盾是党内外矛盾、敌我矛盾,四清四不清的矛盾,各种矛盾交叉”的提法,提出更“左”的判断,“首先抓敌我矛盾性质的问题,重点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由于刘少奇的上述提法先前是经过毛同意的,而且已经写入下发的中央文件,刘一时不愿意否定自己,便耐着性子辩解,主张“还是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面对刘的这种态度,毛泽东大光其火,于是“上纲上线”地开始了对刘的全面批判。毛先是批判刘领导的社教“打击面太宽”,接着批判刘主张的“蹲点”,继之又在1965年1月3日的会议上批判刘的“打歼灭战”和“扎根串连”,最后在1月5日批了刘少奇的工作队实施“人海战术”,也批了王光美的“桃园经验”。[28]需要说明的是,毛泽东所批判的这些刘少奇的观点和方法,其实都是毛本人批示同意并大力提倡的。与其说毛是因为与刘有“重大理论分歧”而对刘不满,还不如说是毛因为对刘不满而制造出了这些“重大理论分歧”。更为戏剧化的是,在1964年12月28日下午的会议上,毛还拿出《党章》和《宪法》,向刘少奇和邓小平兴师问罪:为什么在12月15日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没有给他“言论自由”?在党的高层会议上毛甚至象小孩吵架似地对刘少奇说:“你有什么了不起,我动一个小指头就可以把你打倒”。[29]由此可见,毛泽东耿耿于怀的其实是他个人的绝对权威和不可冒犯的“龙颜”──这才是1964年底至1965年初毛刘之间突然出现分歧的真正原因。

刘少奇对这一分歧的实质并非心中无数。1965年1月13日下午,刘少奇召开了一个党内生活会,当着周恩来、邓小平、彭真、贺龙、陈毅、罗瑞卿、陈伯达、李井泉、李雪峰等17个中央和地方大员的面,检讨“对主席不够尊重”。会后,刘又主动找毛做自我批评。[30]但毛泽东表示:“这不是尊重不尊重的问题,而是马克思主义同修正主义的问题。在原则问题上,我是从来不让步的。”[31]毛泽东未能自圆其说的是,此前他批示同意并提倡刘少奇的这些“经验”时,他自己是否也站到了“修正主义”立场?其实,这次的毛刘分歧充分反映了毛泽东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政治品质和猜忌成性的独裁者心理,这哪里是什么“马克思主义同修正主义的问题”?毛泽东通过“文革”打倒了刘少奇之后,曾在1970年12月28日与美国记者斯诺谈话时坦承:(早在1964年底)他就下决心“必须把刘少奇这个人从政治上搞掉”。[32]

历史学者高华针对此事提出了如下看法:“刘少奇不经意中已在好几个问题上招引毛的忌恨。”“刘少奇亲自出马,让王光美在全党登台亮相,使毛泽东感到刘少奇夫妇的行动对他的权威已构成威胁。毛对‘桃园经验’的态度全凭他对刘少奇好恶的增减而转移,1964年春夏,当几个领导人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讨论‘四清’问题时,有领导人提到王光美搞‘四清’的经验很好,毛泽东说,那就请王光美同志来讲讲嘛。刘少奇的司机当即从人民大会堂回来把王光美接去。王光美在会议上讲了以后,与会者认为这个经验可以推广。毛泽东说,就请光美同志做‘四清’的顾问吧。然而一旦刘少奇果真这样干了,毛泽东态度很快就改变,迅速地将‘桃园经验’看成是刘少奇意欲分庭抗礼的罪证。”“刘少奇呼风唤雨的能量之大,使毛泽东由惊生恨。1964年夏,在刘少奇的力促下,一声号令,全国156万干部参加城乡‘四清’,此举最终导致毛对刘的深刻忌恨。正是上述因素在毛泽东胸中日益发酵,1964年12月,毛泽东开始向刘少奇发难,对刘少奇的态度来了一个180度的大转变。”[33]

二、“文化革命”的由来:从文化界的革命到政治大清洗

刘少奇对“文化革命”究竟是什么态度?他确实抵制过毛泽东的“文革”主张吗?一些为刘少奇辩护的书试图引导读者往这个方向去认识。例如,《刘少奇之路》一书写道:“在农村四清运动中,刘少奇虽然由于对阶级斗争形势估计过于严重,而采取了一些激烈的措施,但从全国各个方面的全局上来看──例如,对文化艺术、对哲学社会科学、对党的其他一些工作部门等等──他对阶级斗争形势的估计不象毛泽东那样严重。就阶级斗争存在的层次来看,毛泽东和刘少奇都曾强调过,在一些存在严重问题的基层,往往在上面都有‘根子’。但在对这个‘上面’的认识上,他们的理解却很不一样。毛泽东认为根子可以而且应该挖到中央领导层,即中央内部的赫鲁晓夫……刘少奇所理解的‘上面’,却可能只到省、市这样一些层次。[34]”这一说法显然是罔顾历史事实的。

拂去历史资料上的尘封,追溯“文化大革命”这一提法的起源、演变以及刘少奇及其他中共领导干部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其发现令人深思。

“文化大革命”并非毛泽东的个人独创,很大程度上他受到苏联和东欧国家在文艺和意识形态领域内推行“文化革命”经验的影响。早在1954年,中共主管文艺工作的阳翰笙就提出要学习波兰共产党用“巨大的群众运动”作为“城乡社会主义文化革命的强大杠杆”。[35]刘少奇在他的“八大政治报告”和其他一些讲话中也一再倡导“文化革命”。他在“八大政治报告”中提出:“为了实现我国的文化革命,必须用极大的努力逐步扫除文盲,……我们要用社会主义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想去武装知识分子和人民群众,对封建主义的、资本主义的思想进行批判。”[36]他在“八大二次会议”上作报告时又说:“为了适应技术革命的需要,必须同时进行文化革命,发展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文化教育卫生事业。”[37]刘少奇讲话后,《人民日报》很快就发表了题为“文化革命开始了”的社论,提出了一系列贯彻刘少奇讲话的方针政策。该社论写道:“在文化革命大进军的行列里,谁是领导者?是要党来领导,还是要专家来领导?我们说,必须由党来领导。政治是统帅,因为政治是解决人和人的关系的,是规定整个事业的目标和政策的。任何业务不能脱离政治,脱离党的领导。”[38]

1963年12月12日毛泽东在给彭真和刘仁的信中写道:“各种艺术形式──戏剧、曲艺、音乐、美术舞蹈、电影、师和文学等等,问题不少,人数很多──许多部门至今还是‘死人’统治着──许多共产党人热心提倡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艺术,却不热心提倡社会主义的艺术,岂非咄咄怪事。[39]”刘少奇完全赞成毛泽东对文化艺术领域阶级斗争形势的估计。1964年1月3日,刘少奇召集中宣部和文艺界30余人举行座谈会,周扬在会上传达了毛的上述批示。当周扬说到停演鬼戏时,刘少奇插话说:“我看过《李慧娘》这个戏的剧本,他是写鬼,要鼓励今天的人来反对贾似道这样的人,贾似道是谁呢?就是共产党。……《李慧娘》是有反党动机的,不只是一个演鬼戏的问题”。紧接着他又指出田汉编写的京剧《谢瑶环》有问题:“我在昆明看了那个戏,恐怕也是影射反对我们的。武三思的儿子瞎胡闹,替武则天修别墅,也是影射的。”[40]中共中央1963年3月29日的文件“中央批转文化部党组《关于停演“鬼戏”的请示报告》”认为,鬼戏属于“在群众中散播封建迷信思想”。[41]而刘少奇的看法显然比当时中共中央正式文件的说法更“左”更极端,他把几出戏文上纲上线到“影射”和“反党动机”的吓人高度,并且以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的身份直接点名批判两位著名的党员作家(《李慧娘》的剧作者孟超和《谢瑶环》的剧作者田汉)。此外刘少奇还点了画家陈半丁的名:“最近在《宣教动态》上,××同志批了陈半丁画的一些画,他是用很隐晦的形式,就是用那些诗,用那些画,来反对共产党的。现在用戏剧、诗歌、图画、小说来反党的相当不少。那些右派言论他不敢公开讲了,他写鬼来讲。我们的宣传部,文化领导机关,各方面,要拿这个六条来判断香花毒草。而六条中最重要的是社会主义道路跟共产党领导两条。[42]”

1964年4月9日,刘少奇与外国文化代表团谈话时指出:“中国文学艺术在最近十多年来有些成绩,但缺点还不少;就是根本方向性的缺点,现在还大量地存在……如果政治上是反动的,可是艺术水平高,那么起的坏作用就越大。十八、十九世纪的小说是有艺术水平的了,所以中国年青人看的入了迷,看完了就苦闷,影响很坏。十八、十九世纪的小说,是反对封建的资本主义文学,拿到现在来看就有害处。[43]”在1964年6月11日的中央工作会议上,康生诬陷小说《刘志丹》“利用小说反党”,当时刘少奇明确表示赞同康生的说法,刘还提出要把这部小说作为“反面材料”,“印给党内看看”。[44]

把“文化革命”作为政治斗争的一种重要形式滥觞于“四清运动”。据中共官方的《毛泽东传(1949-1976)》记载,最早提出把“文化革命”作为政治斗争形式的人是当年身兼副总理之职的中宣部部长陆定一。1964年12月27日,“当天下午,毛泽东在人民大会堂河北厅主持全体会议,朱德、陈伯达、董必武、陆定一发言。……陆定一主要讲文化革命问题。他说:文化部全部烂掉了,整个单位是资产阶级和封建阶级在专政,并点了部长和几位副部长的名字”。[45]随后陆定一自兼文化部部长,由中宣部副部长周扬主持文化部的整风,他们主持起草了“文化部党委关于当前文化工作中的若干问题向中央的汇报提纲(1965年10月30日)”。这份文件把“文化革命”的概念加以扩展延伸,提出了“社会主义文化大革命”的概念。该报告第一部分第一段写道:“毛主席的两次批示,中央和各级党委的督促和领导,全国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深入开展,推动了全国的社会主义文化大革命。这是一场激烈的、深刻而复杂的、两个阶级、两条道路和两条文艺路线的斗争。”[46]虽然陆定一和周扬在“文革”中先后被打倒,但他们确实率先提出了“文化大革命”的概念和定义,时间上先于毛泽东,而且陆定一和周扬主持起草的这份文件有关“文化大革命”的说法非常接近毛后来形成的“文革”思想和理论。在中共党史上,陆定一和周扬在产生和形成“文化大革命”的思想理论方面留下了抹不掉的足迹。

当时刘少奇和邓小平主持中央的一线领导工作,他们于1966年1月23日向全国批转了中宣部主持领导下起草的这份文化部党委的“汇报提纲”。在“中央批转文化部党委《关于当前文化工作中的若干问题向中央的汇报提纲》”这一文件里,中共中央加了如下批语:

“中央同意文化部党委《关于当前文化工作中的若干问题向中央的汇报提纲》。

当前文化战线上的形势很好。事实证明,只要按照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文艺方向去做,整个面貌就会改变。文艺战线是一条重要的战线,社会主义文化革命是一个长期的斗争,希望各级党委认真把这条战线的工作管起来。当前主要是组织文化艺术工作者努力学习毛主席著作,切实用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深入工农兵群众,克服文化队伍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缺点;同时认真抓创作和领导好整个文化工作。这样坚持下去,几年之后,社会主义文化艺术事业一定会取得显著的成果。“[47]

由此可见,刘少奇、彭真、陆定一等人并非“文革”的反对者,他们与毛泽东及其追随者一样,都拥护“文革”,也为毛泽东的“文革”理论和手法作了部分“贡献”。不过,在刘、彭、陆等人的心目中,“文革”应该属于思想文化诸领域内的政治清洗,要由他们和各级共产党组织来领导,目的是巩固党的统治,他们自然不认为“文化革命”会清洗到自己头上。上文提到,“四清”时刘少奇对通过残酷斗争式的政治运动来“反修防修”极为热衷。在1964年6月11日的中央工作会议上,刘少奇和毛泽东一起大谈特谈“中央可能出赫鲁晓夫”;刘甚至主张,如果出了“赫鲁晓夫修正主义中央”,“一个省可以造反,可以独立”;在那次会上刘还一再强调,要追上面的“根子”,他说,“朝中有人”、“危险在上面”,“公社有严重问题,一定是县委、地委有人保护。地委有问题,一定是省里、中央有人”。[48]《刘少奇之路》一书称刘少奇把“反修”政治运动的打击对象限定在“省、市这样一些层次”,这个说法是违背史实的。如果说,毛泽东和刘少奇在打击中国党内的“赫鲁晓夫”这一目标上有什么分歧的话,那就是,刘少奇认为,比他地位低的其他高级领导人都可以被当做“赫鲁晓夫”批判打倒,而毛则认为,刘少奇也算是“赫鲁晓夫”;除此之外,刘少奇和毛泽东在其他问题上其实是高度一致的。从这个角度去认识刘少奇在1966年8月以前的思想和表现,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

被掩藏的历史:刘少奇对“文革”的独特贡献(下)

三、“刘邓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一个伪命题

凡经历过“文革”的人都记得这样一个官方说法:刘少奇在“文革”初期执行了一条和毛泽东对着干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目前,随着刘少奇之子党内地位的提升和毛氏后人的落魄,出现了一些大力美化这条“反动路线”的说法。例如,刘少奇之子刘源在自己写的书中借他人之口说:“所谓的‘刘邓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实际上是一条实事求是的马列主义路线。它比较符合中国的实际,符合国情民情,行之有效。”[49]由于刘少奇在“文革”发动初期直至失去自由前,曾任中共的第二把手,对中共发动“文革”的一系列文件和纲领他都是赞成的,因此他对“文革”毕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连刘源也不得不承认:“不管有多少客观原因,他身为国家主席,没有能阻止国家陷入大灾难;作为党的最高领导,没能制止党受到大破坏;作为人民信任的领袖,没能保护人民免受巨大的损失。算不算一种失职呢?我想,这是不能以‘维护党的统一’,或为了党和革命的利益‘委曲求全’来解释的”。[50]

刘少奇在中共历史上有过一系列重要“贡献”。从延安时代他在中共“七大”上提出“毛泽东思想”这个概念并确立其至尊地位,到鼓励全党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刘少奇都发挥了带头领先的作用。刘少奇一手领导的“四清”运动,则为毛泽东发动“文革”作了政治上、理论上乃至方法上的具体准备。在“文革”的发动过程中,刘少奇主持的一线中央领导对毛泽东关于“文革”的思想、纲领和步骤并无任何“抵制”,相反却千方百计地揣摩上意,唯唯诺诺,亦步亦趋。刘少奇在位期间,在发动“文革”和领导初期“文革”等方面,他究竟做了哪些事,到底有多大的责任?确如其子所言,只是一般性的“失职”吗?

要回答以上问题,就必须破除长期以来官方话语迷雾所营造出来的几个错觉。一旦史实得以澄清,究竟是否存在过一条和毛泽东对着干的刘氏“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这个谜团自然就迎刃而解了。

错觉之一:刘少奇反对毛泽东发动“文革”?

此说的理由是,刘少奇对毛的“文革”纲领性文件“五。一六通知”提出过修改意见。在大陆党史和刘少奇研究者的文著里有这样一种流行的说法:刘少奇对康生、陈伯达等人全盘否定其他人意见甚至连标点符号都不能改动的做法有不同意见:“开政治局扩大会议叫大家讨论,结果提了意见不改,这不是独断专行吗?这是不是不符合民主集中制吗?我原来考虑过改一点,现在大家意见还是不改的好,不如原来的好,那就不改吧!”[51]这一说法本身漏洞颇多。刘少奇建议修改的究竟是什么,是重要文字还是标点符号?若只是建议改动标点符号,无论其建议是否被采纳,都无法导出刘少奇反对毛发动的“文革”这一结论;即便是建议改动文字,也不能就此判断刘反对发动“文革”,因为还存在着把文字改得更激烈这种可能性。这一说法实际上是用一种含糊不清、事实不明的话语,把一种无法证实的意向当做真实行动来美化刘少奇的形像。

当时会议亲历者的回忆表明,上述说法可能完全是臆造的。例如,李雪峰在他的回忆录中说,在1966年5月4日到26日期间召开的这个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是刘少奇主持的:“5月16日上午9时,在人大会堂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仍由少奇主持。小平讲话,介绍‘五。一六通知’内容。讨论通知时,大家都是赞成的,没有提出不同意见。因为是扩大会,少奇说所有参加会的人都有权举手。全体举手通过,一字未改。这个‘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因为是5月16日通过的,又叫‘五。一六通知’”。[52]当事人陈伯达的回忆录也从没有任何关于刘少奇反对“五。一六通知”的记载。[53]

“文革”的第一步是毛泽东于1966年4、5月间给“彭(真)、罗(瑞卿)、陆(定一)、杨(尚昆)反党集团”定罪。彭、罗、陆、杨四人都是刘少奇在中央的重要同盟者,其中彭真领导下的北京市委班底还是刘当年领导北方局时的老部下,彭真更是刘提拔倚重的亲信。“彭、罗、陆、杨反党集团”的垮台,使毛泽东得以控制中枢要地──首都、军队和中央办公厅。刘少奇对此既未提出任何异议,也未作任何抵制,相反却积极配合毛的部署,采取一味拥护赞成、甚至落石下井的态度。据李雪峰回忆,1966年4月19日刘少奇出国回来后立刻去杭州主持政治局常委扩大会:“刘少奇主持,总理讲话,因为少奇从3月16日就不在国内,对这段情况根本不了解,所以会议实际是总理主持。在会上少奇点了两个人的名。”[54]刘少奇“点名”某人为“反党分子”是代表了中央政治局的,被刘点名抛出来的大概就包括他的亲信彭真。1966年5月18日,刘少奇、周恩来和邓小平会见越共主席胡志明,会见时刘少奇告诉这位越共领导人,“彭真……反毛主席,他是中国党内的赫鲁晓夫、修正主义者”,其问题已经解决了。[55]当时在中共高层领导人当中,朱德对批判“彭、罗、陆、杨反党集团”持消极态度,因而被中央责令检讨,1966年5月23日刘少奇主持了对朱德的批判会。

从1966年6月27日刘少奇在中共中央召集的民主人士座谈会上关于“彭、罗、陆、杨反党集团”一案的讲话中,也可以看出刘少奇对毛泽东的“文革”初步部署的态度。在这个座谈会上刘少奇说:“最近,在我们党内斗争中,揭露了几个负责人的问题,从性质上讲,是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是严重的事件。这个事件,不仅影响到我们党内,而且影响到党外,影响到我们的国家、我国的人民,可以说就是我们党和国家的重大事件。这就是彭真、罗瑞卿、陆定一、杨尚昆事件,进行地下活动、阴谋活动、反党活动的事件……彭真不接触群众,不接触实际,喜欢搞个人突出,他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就反对周总理,也反对陈毅、小平同志,也反对我。在我面前搞两面派,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彭真是长期隐藏在我们党内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是彻头彻尾的修正主义者……彭、罗、陆、杨事件是有发生政变的可能的,这是激烈的国际、国内阶级斗争在我们党内领导机关的反映。如果他们政变成功,我们的国家就要变颜色。主席前几年同罗瑞卿、贺龙同志讲,我们国家是否会变颜色,如果发生政变,会不会把我们也抓起来?贺龙同志当时听了傻了。不要以为政变是没有可能的,是有这种可能的。当然如果他们搞政变是不可能成功的,特别是毛主席还健在的时候。这次彭、罗、陆、杨还来不及搞政变,就被揭露了……。”[56]

毛泽东制造“彭、罗、陆、杨反党集团”,项庄舞剑,意在沛公,难道刘少奇竟然会毫无觉察?据当时的华北局负责人李雪峰回忆,在1966年5月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期间,林彪于5月18日作了发言,大谈“政变经”,李雪峰和与会代表当时便知道矛头指向了刘少奇:“他(指林彪)没有点名,但大家都知道是指刘少奇。刘没有讲什么”。[57]据原“中央文革小组”组长陈伯达和组员王力回忆,中央不少人在毛发动“文革”前就已经知道矛头所指是刘少奇,还包括周恩来。[58]既然刘少奇当时的地位危如累卵,他为什么还积极拥护毛泽东针对他的行动,毫不留情地尖锐批判自己的亲信彭真?了解中共党内政治文化的人其实不难明白,刘这么做,除了表明他仍对毛心存侥幸外,不外是为了向毛表示他的忠心耿耿;他不仅以自己坚决支持“文革”的态度争取求得毛的谅解,还用牺牲别人──包括将他的亲密战友和老部下送进毛泽东的“文革”政治绞肉机──的方式换取自己的幸免。简言之,刘少奇当时的所思所为就是害人保己。

错觉之二:刘少奇反对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在1964年12月15日至1965年1月14日的中央工作会议上,刘少奇确实以请教的方式婉转地表达过对“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提法的不同意见,但毛批评他后,刘便完全承认自己的错误,以臣服姿态赞成并拥护这一提法了。

从1966年5月到7月,刘少奇是党中央一线对全国“文革”的实际领导者。这段时期内,刘不但在口头上拥护毛的“走资派”理论,而且在全国范围内推动了揪“反党反社会主义的黑线人物”的“文革”运动。在这短短的几个月里,刘少奇以中央的名义颁发和批转了近十个文件,以指导全国的“文革”运动。[59]

在刘邓的一线中央的领导下,各地党委批判斗争了数百名中央与地方的文艺、宣传和教育系统的干部,揪出了一大批所谓的“黑帮”、“三家村”,这些斗争对象无一不是经过中共中央或中央局、省委、市委定性打倒后再抛出来交给“革命群众”批斗的。被批斗者当中有中宣部副部长周扬、文化部副部长林默涵、文化部副部长兼文联副主席夏衍等当时文化界的主要负责人,有中央高级党校校长林枫、副校长范若愚等人;此外还有各省市负责文教宣传的负责人,如辽宁省委书记周恒、哈尔滨市委书记郑依平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牛乃文,陕西省委第二书记赵守一(当时定性为“黑帮”),中南局办公厅副主任张黎群(当时定性为“黑帮”)和中南局宣传部副部长、省文联主席马识途、李亚群、沙汀(当时定性为“三家村”),贵州省委宣传部长兼《贵州日报》总编辑汪小川(当时定性为“黑帮”),安徽省省委宣传部长李凡夫、居荟明、王世杰(当时定性为“三家村”)、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云南日报》总编辑李孟北(当时定性为“云南三家村”)、上海市委管文教的候补书记杨西光等人。仅在中南地区,被刘邓的一线中央点名批判的就有广东省作协副主席、《羊城晚报》副总编辑秦牧,中山医院党委书记兼院长柯麟、副书记兼副院长刘志明,武汉大学校长李达、副校长何定华、前党委书记朱劭天,武汉市文化局党委书记程云、文联副主席武克仁,湖南省文联副主席康濯,河南省郑州大学党委书记王培育、副校长兼省社联主席郭晓棠,广西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陆地等人。在教育界,刘邓的一线中央还点名批判了高教部部长兼清华校长蒋南翔,教育部副部长刘季平,江苏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南京大学校长匡亚明,上海音乐学院院长贺绿汀,天津南开大学校长娄平,重庆大学校长郑思群,西安交通大学校长彭康,东北工学院前党委书记柳运光,沈阳农学院院长张克威,吉林大学党委第二书记陈静波,大连工学院院长屈伯川,东北林学院党委书记王禹明,辽宁大学校长邵凯以及他与杨俊超等人的所谓“黑帮”,浙江大学校长刘丹(定性为“黑帮”),云南大学校长李广田(定性为“黑帮”)。在上海市,由市委书记、市长曹荻秋代表市委宣布打倒的文教系统“反动学术权威”包括复旦大学历史学教授周谷城和周予同、上海京剧院院长周信芳、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李平心、上海新文艺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李俊民、上海电影局副局长瞿白音、上海作家协会的叶以群和王西彦等人。

此外,刘少奇在这段时期还直接批判和撤换了一些省、市委第一书记。1966年5月21日至7月25日,刘少奇、邓小平、周恩来等一线中央领导人亲自指导过一个马拉松式的华北局“前门饭店会议”。刘、邓、周与毛的“文革”派人物一起,“连续斗垮北京的彭真、刘仁,天津的万晓塘、张淮三,河北的林铁,山西的卫恒,从而为‘文革’大地震扫清华北地区的障碍[60]”。7月2日,刘少奇、邓小平又亲自出马,代表中央严厉批判了乌兰夫。他们按照“五。一六通知”的精神,指斥乌兰夫不搞阶级斗争,犯了地方民族主义和修正主义的严重错误,从而将乌兰夫打成继彭真之后的又一个省委书记级的“赫鲁晓夫那样的人物”。根据刘邓的指示,华北局于7月底起草了“关于乌兰夫错误问题的报告”呈送中共中央。该报告称,“根据揭发出的大量事实”确认乌兰夫有五大错误:反对毛泽东思想,另打旗帜,自立体系;反对阶级斗争,反对社会主义革命;对修正主义卑躬屈膝;以“三五宣言”为纲领,进行民族分裂活动,搞独立王国;安插亲信,篡夺领导权。该报告给乌兰夫做出的政治结论是:“三反分子、民族分裂分子、修正主义分子,内蒙古最大的走资派,埋在党内的一颗定时炸弹”。自此乌兰夫开始经历漫长的、与世隔绝的软禁生活。[61]

长期以来许多人一直错误地以为:上述这些宣传、文艺、教育、新闻界“黑帮人物”是被毛泽东和“四人帮”支持的“造反派”打倒的。其实,对他们直接下手的是刘邓主持领导的一线中央,对他们进行残酷斗争的是各级党委直接操纵的“革命群众”──那时候“四人帮”和“造反派”还未出世呢!

显然,就抓“党内走资派”这一原则而言,毛泽东和刘少奇本来就没有“路线”分歧,只是两人的个人企图不同而已。毛泽东想通过抓“中国的赫鲁晓夫”和“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搞垮刘少奇;而刘少奇则希望通过打击毛所憎恶的一大批党内主管教育文艺和宣传的高级干部,保全自己。刘一厢情愿地以为,只要把大批干部打成“黑帮”和“三家村”,就能满足毛泽东打倒“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的“革命”欲望,自己可以借此混战而得以脱身。

错觉之三:“文革”初期刘少奇派工作组阻止运动展开?

时下一些中共党史研究者常常闪烁其词地把刘少奇主持的一线中央“派工作组”的决定说成是“开始抵制,力图想停止这场‘大革命’”的措施[62],这显然违背了史实。

在“文革”运动开始后的头几个月里,毛泽东对派工作组发动“文革”一直持肯定态度。例如,1966年7月2日,经毛批准,刘邓主持工作的中共中央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工业交通企业和基本建设单位如何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的通知”(中发[66]336号文件)。该文件提到:“正在进行‘四清’的单位,要在工作队的领导下,把文化大革命插进去进行。”1966年7月23日,毛泽东同意下发的“中共中央批转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抽调军队干部支援地方文化大革命的请示”(中发[66]378号文件)也提到:“采取抽调干部参加地方‘四清’的办法组织工作队,支援地方文化革命”。[63]事实上,由上级党委派工作组去领导下级单位的政治运动,是中共政治操作的惯例。“文革”初期最早派出的两个工作组──以陈伯达为首的《人民日报》工作组和以张承先为队长的北大工作组都是毛泽东同意和赞成的。[64]所以邓小平向《人民日报》负责人传达中央指示时说:“由伯达同志为首的工作组到人民日报,改变现状,改变版面。使它真正成为中央机关报,应指导和宣传文化大革命。”[65]

海外“文革”研究学者王友琴认为:“没有工作组的发动和领导,学生们怎么敢起来攻击学校当局?学校都是由共产党党委领导的。在共产党中央的支持下,学生才开始大规模的攻击学校领导,把他们统统说成是”反革命修正主义黑线“。刘少奇的妻子王光美参与清华大学工作组。他们撤销了时任高教部长、清华大学领导人的蒋南翔的职务。刘少奇的一个女儿当时是北京师范大学附属第一中学高中一年级的学生,17岁,她最早开始在中学里攻击学校领导人,并当上了该校‘文革’委员会的头头。北京的中学在6月初停课,工作组也在那一时期进入学校。刘少奇1966年6月20日和北京师范大学附属第一中学的工作组成员的讲话中说:“刘超,是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是可以肯定的了。”“先斗刘超还是早了,先攻敌人的弱点,再攻敌人的中坚,先打最容易打的仗,要孤立主要敌人,那几个都是受到刘超指挥的,要争取几个人起义。首先要争取学生,教员也要争取。”“要斗刘超,现在不斗。不是不斗,积极准备斗,不是停下来,是积极准备。”刘超是北京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的校长及中共支部书记。他在两个星期里被国家主席定性为“敌人”,既不能自我辩护,也无处可离开,更不能反抗。以堂堂国家主席的地位,把一个中学校长称为“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敌人”,亲自指挥、策划工作组以及他的17岁的女儿攻击这位校长。这样冷酷无情、违背法律程序的迫害,直接来自刘少奇。这不是刘超一个人的遭遇。在1966年6月7月刘少奇主持中央工作的时候,全国学校的老师校长都受到攻击。“[66]

在运动初期利用工作队整肃干部群众的过程中,刘少奇除了表现出共产党领导人共有的冷酷之外,还表现出了他领导下中共政治运动的残酷性。刘在批转一系列中央文件时多次杀气腾腾地指示,要准备再打“几十万右派”。他在“中央转发中南局‘关于文化大革命的情况和意见的报告’”中批示:“大学生中,也要把右派分子(即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揪出来,但应放在运动后期进行;打击应当小些,一般控制在百分之一以内,高中应届毕业生,是打击个别最坏的,经过市委批准,可以批判斗争和戴帽子。高中二年级以下和初中学生中,一律不进行反右派斗争,不划右派分子,如发现现行反革命或坏分子,可依法处理。”[67]1966年“文革”爆发时全国有1百多万大学生和数千万中学生,再加上数百万教师,如果按刘少奇划定的1%的“右派指标”(在实践中打击范围一定会扩大),将有近百万青年学子被打成“阶级敌人”。据北京的学生组织“文革”初期所作的统计,“仅在首都24所高等学校里统计,反革命工作组把10211个革命小将打成‘右派’,把2591个教师打成‘反革命’。这是血淋淋的数字!”[68]由此可见,刘少奇在残酷迫害无辜群众这一点上丝毫不逊于毛泽东。

刘少奇派工作组抓“右派”这一做法其实是毛1957年对青年学生和知识分子实施“引蛇出洞”的“阳谋”之翻版,何况事先获得毛的允准。因此,当毛1966年夏从外地回到北京,然后在“八届十一中全会”上当面尖锐地指责刘少奇派工作组“在北京专政”时,刘明显不服,认为是毛出尔反尔,以致于两人当面发生了争执。其实,无论刘是否同意毛的主张,是否派出工作组,也无论他怎样前倨后恭、小心谨慎,甚至以牺牲亲信同僚的政治生命来讨毛的欢心,毛泽东都会寻找借口把他打倒。毛泽东对刘少奇采取了先“引蛇出洞”再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权谋。“文革”初起,毛躲在外地不肯回京,委托刘“相机处理运动问题[69]”。既然是“欲加之罪”,所以刘无论怎样“相机处理”都会是“错”的:刘少奇派出工作组,毛就指责他“镇压革命群众”、执行所谓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如果刘不派工作组,毛同样可以指责他“放弃党的领导”、“对抗文化革命”。当刘少奇和他派出的工作组在各学校针对不同意他们观点的师生大玩毛泽东1957年“引蛇出洞”的“阳谋”游戏时,毛泽东正等着与刘少奇玩一个更大的“引蛇出洞”游戏。当时的局面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可以说,刘少奇自始至终被毛泽东玩弄于股掌之中,成了最大的输家。

考诸历史,所谓刘少奇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其实是一个伪命题。因为,“文革”初期,刘少奇的决定都报经毛的批准,而那时毛也从未提出过与刘少奇的政策主张有所区别的什么“革命路线”。从这个意义上讲,“文革”初期所谓刘少奇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其实就是这一时期毛泽东的“革命路线”,两者是一回事。如果说毛与刘之间有所区别,那就是毛除了支持刘少奇的“文革”部署之外,还有另一套策划,即躲在刘的背后,一面为倒刘预作准备,一面等着抓刘的“辫子”;而刘站在前台,既无法也无力抵抗毛的“暗算”。至于毛为了打倒刘少奇而如何罗织莫须有的罪名,其实是不难看清的。中国大陆专门研究刘少奇的黄峥对此也有同感:“‘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是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文化大革命’初期刘少奇、邓小平在指导运动过程中,是努力按照毛泽东的指示去做的,并没有提出一套相反的主张。”[70]现在,刘少奇之子把当年刘邓的“文革”路线说成“实际上是一条实事求是的马列主义路线”,这是刻意美化刘少奇、夸大和制造他与毛泽东政治上的“分歧”的天方夜谭。

历史的真相是,“文革”初起,毛泽东发现刘落入他精心部署的“引蛇出洞”的陷阱后,于1966年7月18日回到北京,出尔反尔地指责刘少奇派工作组指导“文革”的运动方式,仿佛毛本人从来不知道、也从未同意过派工作组一事。1966年8月4日,毛又在政治局常委扩大会对刘搞突然袭击,指责他在北京“镇压群众运动”,并声色俱厉地点出:“牛鬼蛇神,在座的就有”。刘当时未能按捺住对毛出尔反尔的不满,曾冲口而说出,“无非是下台,不怕下台,有五条不怕”。[71]第二天毛就写出了“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同时提出新的中央政治局常委名单,把林彪定为接班人,刘少奇则从第二位降到了第八位。从此,刘少奇被赶出了中央一线的领导位置,开始了漫长的软禁、批斗、关押并最终被折磨致死的黑暗岁月。

应当指出的是,刘少奇直到毛泽东直接攻击自己、个人生存受到威胁时,才开始有一点不满言论(此仅见于史学上非常不可靠的家属的回忆)和辩解。然而,在毛的压力下,刘每每按照毛无理攻击他的调子做“检查”,从大量现存史料中实在找不出什么刘少奇对毛泽东作“抵制”、“反抗”和“抗争”的证据。为什么刘少奇、邓小平、彭真等人都在毛泽东的压力下违心地做检查呢?难道他们真认为自己错了吗?抑或只是屈从于毛泽东的淫威?这个问题或许还可以这样问:刘少奇明知毛泽东要整垮自己,为什么不联合其他中央领导人反抗抵制呢?

笔者以为,这些中共领导人对毛泽东作为中共至高无上的领袖之地位以及对中共意识形态的高度认同,是他们迅速缴械认错的最主要原因──他们根本没有任何可以对抗毛的思想武器和政治手段。中共把毛泽东捧成半人半神式领袖人物的造神运动,始于延安的“七大”时期,而刘少奇就是这个造神运动的始作俑者,到了在60年代林彪又把造神运动推向新的顶峰。这种造神运动的结局只有一个:造神者们对毛的任何抵制和反抗,都会在他们自己的头脑中形成“信徒反抗上帝”式的无解悖论;在“神”与皈依的信众之间若发生任何对立,其结果只能是信众的认错和臣服。就刘少奇个人而论,他在中共历史上从来就没有自己的战功和地盘,只是作为毛最忠实的依附者和献媚者才坐上中共的第二把交椅。所以,刘本人既无任何政治实力,也无任何精神力量去与毛抗衡。刘在中共党内地位之脆弱诚如毛泽东所言:“你有什么了不起,我动一个小指头就可以把你打倒”。就中共当时的高层政治格局而言,无论是刘少奇还是其他任何人都不会产生一丝一毫的“联合其他中央领导共同反抗毛”的念头。

概言之,刘少奇、邓小平、彭真与毛泽东在推行“文革”一事上并无所谓的“两条路线”的分歧,刘、邓、彭等人的悲剧其实不过是“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现代版而已。最具讽刺意义的是,这个置他们于死地的现代“君王”恰恰是这些自称坚持实行“党内民主”的“臣子”们主动供奉在“神坛”上的。

毛泽东关于“文革”的理论起源于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中苏论战”和“重提阶级斗争”,历经“四清”运动的实践,最后才臻成熟。1981年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说:“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我党许多卓越领导人对它的形成和发展都作出了重要贡献……”。[72]回顾历史,人们会遗憾地发现:“文革”的发生绝不只是毛泽东一个人的罪过,也不只是其忠实追随者林彪、江青等人的罪过;刘、邓、周、彭(真)等中共“卓越的领导人”都为“文革”作出了他们各自的“贡献”,其中尤以“文革”的最大受难者刘少奇的“贡献”为最。

本文将被刻意掩藏的刘少奇与“文革”的关系之真相揭橥于世,是为了让读者了解,在“文革”中被打倒和清洗的刘少奇及其他中共高层人物,曾是“文革”的积极推动者和拥护者。从这一意义上来说,“文革”确确实实是中共“集体智慧的结晶”,即集体犯罪的结果。本文通过对史料的爬梳分析,澄清了一些已经成为集体记忆的历史错觉,发掘出刘少奇悲剧的实质:这是一个不遗余力的造神者最终被他所尊奉的神无情抛弃并残杀的悲剧,也是一个加害他人的掘墓者到头来自掘坟墓的悲剧,更是一个冷酷无情的背叛者最后众叛亲离的悲剧。

「注释」

[1]尽管刘少奇在“大跃进”中曾积极支持毛泽东的“三面红旗”路线,但他目睹“人民公社”的祸害后改变了自己的观点。60年代初,他和党内务实派陈云、周恩来等人通过推行“经济调整”政策,为国家走出饿死数千万人的“人祸”作了贡献。
[2]黄铮,《刘少奇冤案始末》(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第1、5页。又见刘源的“忠实坦荡昭日月”,载《中华儿女》杂志1998年第10期。
[3]罗点点,《点点记忆:红色家族档案》(香港:天地图书有限公司,1999年),第213页。
[4]袁鹰,“玉碎”,载周明主编的《历史在这里沉思:1966-1976年纪实》(北京:华夏出版社,1986年,第3卷),第128页。
[5]蔡咏梅,“吴祖光一生的遗憾”,载香港《开放》杂志,2003年5月号。
[6]郑谦、刘波,《刘少奇之路》第四卷(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1年),第1334页。
[7]刘源、何家栋,“可贵的尝试”,载王光美、刘源等著《历史应由人民书写:你所不知道的刘少奇》(香港:天地图书有限公司,1999年),第79-80页。
[8]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刘少奇年谱》下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第571页。
[9]郭德宏、林小波,《四清运动实录》(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32-33页。
[10]出处同上,第32页。
[11]《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十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第292-293页。
[12]见中共中央[63]347号文件“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即“前十条”)。
[13]肖东连等,《求索中国──文革前十年史》下册(北京:红旗出版社,2000年),第1055-1056页。
[14]“1964年7月21日刘少奇在华东局、上海市委负责干部会议上的讲话”,见郭德宏、林小波的《四清运动实录》(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32页。
[15]出处同注[13],第1054-1055页。
[16]见“中央批转甘肃省委、冶金工业部党组关于夺回白银有色金属公司的领导权的报告”,1964年6月23日。
[17]见“中共中央转发‘关于一个大队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经验总结’的批示”,1964年9月1日。
[18]见“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夺权斗争问题的指示”,1964年10月24日。
[19]这类中央文件包括“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贫农下中农协会组织条例(草案)》的指示”(1964年6月25日)和“中央关于在问题严重的地区由贫协行使权力的批示”(1964年11月12日)等。
[20]分别引自注[16]和注[18]提到的两个中共中央文件。
[21]出处同注[18].
[22]“红代会南开大学卫东红卫兵批判刘、邓、陶联络站”编,《揭开桃园假四清真复辟的黑幕》,1967年5月,第4页。
[23]出处同注[9],第348页。
[24]罗冰,“毛泽东发动社教运动档案解密”。香港:《争鸣》月刊2006年2月号。
[25]出处同注[9],第276页。
[26]江渭清,《七十年征程──江渭清回忆录》,第487-488页。
[27]出处同注[13],第1102页。
[28]逄先知、金冲及主编,《毛泽东传(1949-1976)》(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第1117-1130页。
[29]出处同注[7],第77页。
[30]出处同注[6],第1126页。
[31]出处同注[7],第78页。
[32]《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3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第173页。
[33]高华,“1964-1965年毛泽东与刘少奇的争执”。香港:《二十一世纪》双月刊,1998年4月号。
[34]出处同注[6],第1335页。
[35]阳翰笙,“向波兰人民学习”,原载《人民日报》,1954年9月27日。
[36]原载《人民日报》1956年9月17日。
[37]原载《人民日报》1958年5月27日。
[38]原载《人民日报》1958年6月9日。
[39]《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0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第292-293页。
[40]出处同注[13],第1084页。
[4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6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第247页。
[42]《批判资料:中国赫鲁晓夫刘少奇反革命修正主义言论集(1958.6-1967.7)》。北京:人民出版社资料室,1967年9月。
[43]出处同上。
[44]出处同注[13],第1054页。
[45]出处同注[28],第1121页。
[46]中共中央党校党史教研二室编,《中共共产党社会主义时期文献资料选编(五)》(北京:[内部出版],1987年),第653页。
[47]出处同上。
[48]出处同注[13],第1056、1060页。
[49]刘源,《刘少奇和新中国》(香港:大风出版社,2006),第219页。
[50]王光美、刘源等,《历史应由人民书写:你所不知道的刘少奇》(香港:天地图书有限公司,1999年),第241页。
[51]冯来刚、鲁彤,《刘少奇在建国后的20年》(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411页。
[52]李雪峰,“我所知道的‘文革’发动内情”,载《回首“文革”》(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年),612页。
[53]见陈晓农编纂的《陈伯达最后口述回忆》(香港:阳光环球出版香港有限公司,2006年),第265-270页。
[54]出处同注[52].
[55]黄峥,《刘少奇冤案始末》(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第8页。
[56]见宋永毅主编的《中国文化大革命文库光盘》,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2年出版。
[57]出处同注[52]
[58]见《陈伯达遗稿》,香港天地图书出版公司,2000年;《王力反思录》,香港北星出版社,2001年。
[59]这些文件包括,中发[1966]326号文件“中共中央批转‘文化部为彻底干净搞掉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黑线而斗争的请示报告’”(1966年6月26日),中发[66]342号文件“中央转发华东局‘关于文化大革命情况的报告’”(1966年7月6日),中发[66]344号文件“中央批发北京市委‘关于当前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几个问题的报告’”(1966年7月6日),中发[66]347号文件“中央转发中南局‘关于文化大革命的情况和意见的报告’”(1966年7月7日),中发[66]345号文件“中央转发华北局‘关于华北地区城乡文化大革命和四清运动部署意见的报告’”(1966年7月8日),中发[66]353号文件“中共中央同意华东局对山东省委关于各类学校开展文化革命运动若干问题的意见”(1966年7月11日),中发[66]363号文件“中央转发东北局‘关于东北地区文化大革命运动情况的报告’”(1966年7月19日),中发[66]372号文件“中央转发西北局‘关于开展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意见和部署’”(1966年7月21日),中发[66]374号文件“中共中央批转河南省委关于郑州大学党委书记王培育镇压学生革命运动的经过和处理情况的报告”(1966年7月21日)等。
[60]程惕洁,“四十余年回首,再看内蒙文革”(纽约:文化大革命四十周年国际研讨会论文),2006年。
[61]吴迪,“‘内人党’大血案始末”,载《文革大屠杀》(香港《开放》杂志社2001年出版),第61-62页。
[62]黄峥,《刘少奇冤案始末》(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
[63]毛泽东在刘少奇和邓小平的信上批示:“六月三十日给我的信和通知,已经收到看过。同意你们的意见,应当迅速将此通知发下去。”见《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2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第69页。
[64]1966年5月30日,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联名致信毛泽东,要求派工作组去《人民日报》,毛泽东在信上批示:“同意这样做。”见《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2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第61页。
[65]见“邓小平对《人民日报》等中央新闻单位负责人的谈话”(1966年5月31日),载宋永毅主编《中国文化大革命文库光盘》,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2年出版。
[66]王友琴,“刘少奇和文革暴力”,《民主中国》(美国网络杂志)2003年6月号。
[67]摘自《刘少奇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言论》(北京:“首都揪斗刘少奇联络总站”,1967年8月),第2页。
[68]“首都红代会部分大中学校毛泽东思想学习班”编撰,《天翻地覆慨而慷──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大事记》(洛阳:河南“二七公社”洛阳拖技校“八一六兵团”印,1967年),第56页。这一数字可能有所夸大,但是以当时北京有近30万大学生计,按刘下达的指标至少也要打3千名右派。
[69]王年一,“评‘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载《回首文革》(北京:中央党史出版社,2000年),第769页。
[70]出处同注[55],第38页。
[7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刘少奇年谱》下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第648页。这里所说的“五不怕”,是指毛泽东过去提倡的“不怕撤职、不怕开除党籍、不怕老婆离婚、不怕坐牢、不怕杀头”。
[72]见宋永毅主编的《中国文化大革命文库光盘》,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2年出版。
来源:《当代中国研究》2006年第3期 来源日期:2006-10-16

Friday, November 10, 2006

同“号子”的小王和老汪—— 文革实录之一

作者 孙正荃

前记:从二十二岁到四十八岁,我在中共青海省委机关报《青海日报》做了二十六年“喉舌”和“工具”。在“史无前例”革文化命的运动中,我却因为得罪权势被罗织罪名而两次身陷囹圄,并决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这里,我向世人实录报告我生命体验中的坚守和挣扎,无奈和屈辱,还有那么多的迷失和荒唐。为了表明材料的真实可靠,文中出现的人物不论官位大小形象美丑,一律用实名。

我被几双特别有力的手迅猛推进了吉普车,夹在后排的中间,死死的,动弹不得。我的思维却慢慢开始清朗起来,我明白,这是送往“五处”——我在政法单位采访过多次,抓了人,统统先送这里,这里正式叫“青海省公安厅预审处”,它的后面(还是旁边?)就是“五处看守所”,老百姓都管它叫“监狱”。

看守所坐落在西宁市最南端的一块洼地里,青海人几乎都知道有个“五处”,那是关犯人的地方,可大多数人却不晓得它具体在什么方位,你从它旁边走过,还是发现不了它。这个看守所建造时间不长,在国内也属一流。据说是所谓“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公安部副部长王昭来青海任省长时的事,他是内行,他说要一流自然就是一流。可他肯定做梦也不会想到,没出几年,竟会死在他自己批准设计的这座“现代化”监狱里。那是1967年青海“2.23”事件后,他作为“策划”、“后台”,“经毛主席、党中央批准”,逮捕,后因糖尿病得不到必要的关心和治疗致死。文革前,我曾多次参加过他主持的会议,多次听过他的讲话,还多次跟随他下乡,所见所闻,觉得他是我亲历的历届青海省领导中最有魄力最有水平的一位。十年前的那次血腥大屠杀(十分钟死伤五百多群众),其实跟他没有直接关系。在此,我愿他的灵魂安息。古时有“作茧自缚”的故事,我想,历史常常有许多偶然和巧合,或许,正是这些偶然和巧合,为历史增添了许多色彩,许多精彩,许多回味和许多沉思。

吉普车在看守所门前嘎的一声停下的时候已近傍晚,押我的和收我的叽叽咕咕一阵后,就让我下了车。走过第一道铁门,一个特别胖的中年人(后来知道他原是省体操队的相扑运动员,因为“作风”问题成了这里的所长)问我:吃过晚饭没有?这里四点半开过饭了。态度一点不严厉。我说,有就吃,没有就不吃了。他再没话。走过第二道门,就进入一座房子,胖子说:把身上东西都拿出来。马上又补充说:皮带也拿下来。其实我在做记者时就听说过这里的“规矩”,把手表之类全留在家里了。我看到旁边有个很瘦的人在翻查我带来的几样简单的物品,不过非常马虎,只是拣出了半包烟和几张纸。然后,他们要我在一张表格上签名,那是我留下物品的一份清单(二十个月后我被释放时,毫厘不差地归还给了我)。所有这些程式都比较人道,没有训斥没有搜身甚至说话也还平和。接着,那个瘦子领我穿过一个院子,打开了第三道铁门,走到一个不方不圆的象个亭子一样的地方,后来才知道这就是“所”里赫赫有名的按照现代科学原理设计建造的“八角亭”。据说,站在亭子中央,可以清晰地听到四面辐射出去的周边几十间号子里的声音,尤其令人叹为观止的是,还可以准确地分辨出是哪间号子里哪个人的声音,当然,这需要经过训练。这方面,老犯人都有切身体验,甚至为此吃过苦头。接下来是第四道铁门,哐当一声开了又哐当一声关了,出现在面前是一条长长的走廊,我在前面,他在后面,二三十步之后,一个声音传来:“站住。”又是哐当一声,开了门,然后是两个字:“进去!”我往前跨出了一步,再哐当一声,关了门。

一切死寂!

我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至少有半分钟,听到远处又是哐当一声,那自然是关走廊的门,然后又是一片死寂!就这样,我完成了自由人向犯人也就是人向鬼的转换:简单极了,无须证明,无须证据,只要一个电话,一张条子,最多,一份报告。是的,我被生活放逐了,被历史愚弄了,我的纯真我的赤忱我的尊严还有我的自由,统统被专制暴政欺骗了践踏了蹂躏了剥夺了……

我抬头看了看屋里那盏高悬在天花棚上的昏暗的灯,等我低下头来时,四周更是模糊一片。

眼前是一个像炕一样的铺,占了屋子的三分之一。一个念头出现在脑际:我怎么什么也没带呢,幸好天热,没有被子也可以过夜。忽然,心头又是一震:很好,你的思维很正常,你还是个正常的人!这时,我看见炕上坐着两个人,一个看上去也就三十来岁吧,他一直注视着我,但没有开口;另一个离我远一点,年纪大些,却似乎懒得朝我这边看上一眼。我麻木地在炕的另一头坐了下来,靠着墙,眼睛直视着一无所有的前方。

“洗把脸吧,那里有自来水。”说这话的是那个年轻人。我朝墙角看去,那里有一个水龙头,旁边是个蹲坑,很干净,周边也没有一点污渍。我没有去洗脸,眼光继续在屋子里扫描,看到门边是一排暖气片,门背的上半部是用油漆写的“监规”,好像有五六条,都是以“不准”二字打头,中间则是一个圆孔,后来才知道,那叫“窥视孔”,外面有块铁皮遮着,就是说,你始终在被“窥视”中,而外面的一切,你是什么也看不到的。我坐着的这个炕的后墙上方,有大约三十公分宽二十公分高的一个“窗户”,钉着铁条,即使像我这样一米八十的个头,即使是站在炕上,即使再垫上被子,也无法看到外面任何的动静。多少年后,我读了金敬迈的《好大的月亮好大的天》才知道,原来青海的这个监狱完全是那个著名的“秦城监狱”的翻版,难怪我时时生出老金曾跟我关在一道的怪异念头。

这时,天已经黑了,该有星星了吧,今天是农历什么日子呢,有月亮吗?我脑海里突然奇异地飞过几个画面:好像是在河北沧州一个叫“豆店村”的地方,应该是刚走出大学吧,我“下放”在那里劳动,那时大跃进嘛,公社化嘛,常常“吃在洼,睡在洼”,夜里,躺在麦草垛上看天上的星星,多么明亮的星星呀,我可以凭着星星的位置,看到时间移动的脚步。后来,在北京,再后来在西宁,再没看到那么亮那么亮的星星了。好像还是在童年,什么玩具也没有的童年,闲得实在没有什么好做的时候,就看天空,看天上的星星天上的月亮,甚至傻乎乎地数过,一次,母亲笑着问我,数清了吗,是多少啊?长大了,所有这一切,无论是应该失去的或者是不应该失去的,都没有了。忽然记起西川的两句诗:“星星虽不歌唱,世界却在倾听。”多好呵,可是这个寂寞冰冷的世界能听到我的什么声音呢……


没两天,我和同牢的两个人便互通了“尊姓大名”,年轻一点的姓王,年长一点的姓汪。小王是青海造纸厂的工人,年纪看上去也就三十上下,可他说,他在这里已经六年,算得上是“老鬼”了。我问他犯了什么罪?他轻轻松松回答说,“反革命。”我又问:“怎么个反革命?” 他随口讲出来的话着实让我一阵战栗。

“那年,都说毛主席和林副主席身体都非常健康,毛主席可以活到150岁,林副主席可以活到125岁。一天,我们几个年轻人吃饱饭没事,在一块闲聊,好像正是开过什么大会,讲接班不接班的事。我知道林副主席比毛主席小,可没小这么多,我就随口说,林副主席接不上毛主席的班呵。大家问我怎么回事?我还向他们解释了呢。没料,不多久,公安局来人就把我抓了。我知道是那帮“瞎忪”(青海当地骂人的话)害了我。”

“林彪1971年不是完蛋了吗?怎么没放你出去?”

“说我反的是毛主席。”

“那怎么不判?”

“判了倒好了!”

“什么意思?”

“我在这儿六年了,进进出出的也有几十了吧,可就是不判你。”

“为什么?”

“这么跟你说吧,越是时间长的就越是没法判的。你肯定是个知识分子,大知识分子吧,这里稀奇古怪的事,你别说没见过,肯定听也没听说过,慢慢就明白了。”

“那怎么判反比不判好呢?”

“判了,可以出去劳动呀,可以见到太阳,最主要,可以有人说说话呵。现在这么死关着,哪年那月是个头?”

“你要求他们判刑了?”

“要求了呀,又不是我一个。没用。这里有关了十多年的!”

这时,门外突然响起轻微的脚步声,小王从炕上腾地冲到了牢门后面,耳朵紧紧地贴在门上,神情专致地听着。一会儿,有一扇门打开了,好像有说话的声音。小王回过头来对我说,是送东西的。过了一会儿,又说,可能是七号。又过了一会儿,门砰的一声关上了,小王才再坐到了炕边。我问他:“怎么知道是送东西的?”“听着有东西往脸盆里放呗。再说了,出去还是一个人的声音,要是提审,进来一个出去就应该是两个。”又问:“怎么知道是七号的?”“我们这里是十号,从声音上听,肯定是七号。”又补充说:“隔壁八号,对门九号从来没人送东西。”接着,我拾回刚才的话题:

“你说这里有关了十多年的?”

“有呀,每天送饭的那个老头就是。”

我记得他说的这个人,一个又瘦又矮的老人。就在把我关进来的那天晚上,有个人端了一碗东西送来,说是所长交代的,是我的晚饭,我说不吃了,他没吭一声,转过身就走了,然后听到“咔嚓”一下,是铁门上那把大锁卡紧的声音。那肯定就是他。当时我有点纳闷,做饭的有权开门关门?后来才知道,每天第一顿饭前,是狱警先来开锁,开饭结束,“狱工”就上锁。到下午开饭前,再由狱警开锁,饭后再由“狱工”上锁。这样狱警就免得一趟趟跑。好久之后,我听说了他悲惨的故事,这在我二十年的记者生涯中是从来没有听说过的,更是有良知有人性的人想象不出来的。

他是藏族(叫什么名字?不知道),老家在黄河上游的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撒拉族在我国就只有这一个聚居区,这里还有回族、藏族等民族杂居。)他的汉话是在牢房里学会的。大约是在五十年代中期,还不到三十岁,他和他的同乡一道到了印度(是叛逃?不清楚),先是在那里打工糊口,后来被东家看中,可这个年轻人既不答应“接班”又不愿意招赘当“婿”(我以为可能源于他那个民族根深蒂固的野性和倔强的禀性)。于是他离开了东家,到另一个地方谋生,后来竟自己当起了“掌柜”,但是始终没有成家(为什么?谁也不明内里),再后来,他只身回到家乡,一个偏远的小山村。可是那里已经没有他的亲人了,他把带来的钱分成几份,给了几个远房亲戚,在那里只住了七八天,就悄悄地离开了。据说,他来的时候背了一个褡裢(藏族百姓用羊毛编织的大袋子),走的时候还是一个褡裢。路过黄河时,他在河滩上拣了几块石子,放进了肩上的褡裢里。然后到了西宁,然后住进了宾馆,然后买好了去国外的机票……就在他准备启程时,几个不明身份的人,猜想是便衣,把他带走了。审查时,据说只问了他一个问题:“这些石子是干什么的?”他无言以对,也就是“交代不清”。

我不明白,如果他有“前科”,如果他是“特务”,那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得了,这么关着算什么呢?

小王笑了:“是反革命,是叛匪,是特务,早就判了,就因为不是,或者没法证明是,才这样‘无期徒刑’呢!”

这句话着实让我通体冰凉!我这才如大梦初醒,知道自己已经到了另一个天地,这里完全是另一种规则。从50年代到70年代,“组织”上不断告诫“思想改造”要“脱胎换骨”,我隐隐觉得,这里何止是要“脱胎换骨”?我迷茫中一惊:自己怕是要付出生命的代价了。脑际不禁再次想起报社那个头儿在狞笑中说的那句赤裸裸阴森森话:“孙正荃,写文章可能你还可以,搞阶级斗争,你差远了。”“阶级斗争”,不就是把你从肉体到灵魂彻底剥夺,让你的尊严、自由,乃至温饱,一切的一切真正一无所有吗?是谁给了他们这样的权利?是谁允许他们如此的肆无忌惮?我突然感到自己是那样无助,那样疲倦。我凝视着黑暗,凝视着孤独,凝视着自己,心里没有了方向…..

同牢的另一个犯人(现在称“嫌犯”,那时都叫“犯人”)年纪稍大些,估计有四十多岁吧,这个家伙的最大特点是难得开口,从我进来以后,他的“语言”只是他的眼神,比如我把妻子送来的桃酥呀苹果呀鸡蛋呀递给他的时候,他也没有话,但我从他微微抖动的眼神中,甚至欲言又止的嗫嚅中,读出了他的感谢和不安,他常常只是收下很少一点东西,偶尔说的一两句话也很让我感动:“老婆来一回不易,自己吃吧。”或者“你身体不好,留着自己用吧。”我和小王东拉西扯,他从不插话,我们在“号子”里“锻炼”身体 ,他也从不参加,大多时间是蒙头睡觉。但时间长了,即使很少说话,我也猜出了他的一些事,一是他在西宁肯定没有家,或者虽有家却没亲人,或者虽有亲人却跟他已经没有来往;二是他犯的事不小,肯定比小王比我的都要大,经常“提审”,经常写“交代”就是证明;三是这个人不简单,从未见他向那些狱警乞求过任何事情,即使发烧热度多日不退,即使裤衩烂得已经无法再穿,即使牙刷只剩了“根”……按照这里规矩,凡家里没人送生活用品的,看守所是定时发放的,比如三四年发一次棉衣,一两年发一条毛巾等等,管理人员“忘”了,你可以“报告”,“报告”次数多了,他们也会来“验明正身”,然后把东西送来。可是老汪从来不“报告”,那条裤衩,我见他补了又补,最后,实在是连遮羞的功能也没了,可他还坚持不“报告”,还是小王代他“报告”了多次,才解决了。慢慢地,我想他或许就是那位李姓提审员在我刚进来时提醒说的“说话注点意,里面有真反革命”的那类“真反革命”?我问过小王,小王悄悄说,他确实参加了一个反革命组织,好像是叫什么“中华革命党”。再后来,从老汪的一言半语中,也听出了一点情况,他们这个“组织”相当庞大,非但人数多而且层次高,现在已知有省上厅局级的领导,真是匪夷所思。我不禁想起政治学习中常说的一句话:“形势越好,阶级斗争越尖锐越复杂……”

在我释放前大约两个月的一天,突然,老汪被“喊”出去,而且命令他带上所有的东西。他有什么东西?真正的一无所有!铺的盖的穿的用的,全部是“政府”发的。当然,这些东西现在也成了他的财产,他可以而且必须带走的。他走出“号子”不久,小王就很有把握地说,这家伙,不是换号子就是放了。我有些奇怪:“不会是判了?”小王分析说,今年以来,他们那些人,判的判了放的放了,老汪嘛,我看只是小喽喽,连他都判,太多了。

应该说,小王还是用他在共产党教育下的“惯性思维”在分析,共产党的奥妙岂是老百姓靠“惯性”能一眼洞穿的?再说了,这个年轻人对自己的“冤”至今还停留在“是有人害成我这样的”这个层次上,他恐怕难以窥透老汪案子的复杂。

老汪的事是在我离开看守所以后才弄清楚的,原来那是文化大革命中发生在大西北的一个惊天大冤案!所谓文化大革命运动其实是许多许多小运动连起来的,一个套一个,马不停蹄,不断革命,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运动就是1971年开始的“一打三反”,这“一打”打的就是“反革命”,包括历史的现行的,以及历史加现行的,老汪肯定就是那时候被“打”进去的。

这个案子发展到了1978年,当时西北局的一位负责人在审查这个“特大反革命案”时,不经意地问了一句:“证据呢?他们的那个‘纲领’呢?他们的‘图章’呢?他们的‘旗子’呢?怎么一样都没有看见?”真是要向这位领导磕头啊!要知道,那时,已经有数以十计的冤魂在地狱里游荡,还有数以百计的好人依然关押在大牢里。两年后,我获得一次难得的机会,使我揭开了此案的层层云罩雾障,现在我只能简单地作一点记录,因为这毕竟与本文主题稍稍有些偏离。

交代的口径怎么会那么丝毫不差呢?这是我首先提出的一个疑问。

逼出来的!那是无法无天的逼、供、信啊。以图章为例,在关押了漫长的日子之后,在各种刑具的滋味都尝过之后,审问便进入了这样的“收获”阶段,大体是这样的:

“你们的反革命组织有图章吗?”

原先坚持说没有的,这个时候都回答说:“有。”

“什么样子的?”

“圆的。”(图章大多不是圆的吗?自然先说是圆的罗)

“还不老实!”

“方的、方的。”(听话听音嘛,自然得赶紧改口)

“我看你是想带着花岗岩脑袋去见阎王了。”

“椭圆的。”

“早就该这样,非得一点一点挤牙膏。回去写材料吧。”

关于“图章是椭圆形的”交代材料就这样一份份毫无二致地“出笼”了。

怎么会有那么多人牵涉进去呢,上至厅局级领导下至贩夫走卒?我提出了第二个问题。

这也很简单,一个咬一个呗。那个时候的斗争会,文斗武斗一起上,而且有个难以置信的规定:只要有一个人揭发一个人证明,就可以拘捕。起先抓的多数是些无名小子,后来级别越来越高,那是因为先抓进去的“反革命”自知冤枉却没法伸冤,看看那些掌握斗争会的家伙一个个都神气活现,便来个“以毒攻毒”(文绉绉一点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咬你一口。于是,昨天还在斗别人,今天就被别人斗,真是既热闹又悲哀。一天,一位公安局长竟然也被“揭发”是他们的“党员”而戴着铐子登上了批斗台,领导在这种情况下却这样讲:“大家千万别以为斗争可以告一段落了,不!大家看看,阶级斗争何等尖锐复杂,敌人都钻到我们心脏里来了,我们能有一丝一毫的麻痹松劲吗?”下面便大声呼应:“彻底镇压反革命!”“不获全胜,决不收兵!”可怎么才叫“全胜”呢?“敌人”就这样越造越多了。

我只有目瞪口呆!

常常想起一句话:常识不是真理。殊不知我们因之而接受了多少连常识都不如的“真理”。当“肃反”“肃”到这个地步了,它的荒谬难道不是凭常识就能一眼看出来的吗?然而,一级又一级的领导竟然都看不出来,是真的没有感觉到?没有看出来?恐怕未必。他们是不敢,他们没有为了维护常识(更别提“坚持真理”了)而违拗“最高指示”违抗“党的原则”的勇气!他们高踞庙堂之上,却不敢说皇帝是个光屁股!比如,那位伟人曾经说过这样意思的话,打就打,无非是死它几亿人。中国六亿人,死三亿,还有三亿呢!那口气是何等豪迈却是何等可怕?他周围的人,谁说过一个“不”字了?似乎只要阶级斗争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斗私批修,我们就会无敌于天下了!还有,我在后面要记叙的所谓“三年自然灾害”期间发明的“粮食定量,吃饭不定量”,岂不同样精彩?那年月,到处都在用“增量法”煮饭,据说,用这个先进的科学的办法煮饭,一斤粮食便会魔术般地涨出三斤、四斤、五斤乃至六斤、七斤饭来,这样的国际级笑话竟然出自高层领导之口。莫非是我们都疯了?是的,是疯了,但良知未泯人性未灭的人不会疯,疯的是那些当权者。有一句成语叫“利令智昏”,而“权令智昏”更为普遍,后果也更为可怕。权势往往遮蔽常识,甚至违背常识,却打扮得比真理还要真理。我常想,说“肉食者鄙”的那位古人,一定是经历了人生的起起落落,这才有了识见,有了睿智,也才有了勇气。金钱也吧,权势也吧,都无法改变常识,常识总是和平民百姓同在,那些企图凭借金钱、权势同常识作对的人,最终总是站到了百姓的对立面,他们被常识碰得焦头烂额的时候,实际上已经被广大的百姓唾弃,自然早晚也会被历史抛弃。君不见我们早年那些“牢不可破”的“同志加兄弟”而今安在哉?于是,我越来越坚信了自己的判断,越来越对未来充满了希望。

写到这里,我不知怎么会想起耶稣和日瓦戈医生这两个不相干的神和人,可他们却做了两件相同的事:耶稣到一个村寨里为病人治病,病人一个个都神奇般地恢复了健康,但最后,经他精心治疗的病人却把他送上了十字架。日瓦戈医生发现他所处的时代生了病:暴力、欺诈、虚伪……但时代拒绝了他的诊断,已经当上了秘密警察将军的哥哥反说他生了病。他被永远地放逐,突发的心脏病最终夺去了他的生命。

一个是《圣经》中的故事,一个是帕斯捷尔纳克小说里的情节,都不是真实的生活,但我感到它们比生活更加真实。想想纪德的《访苏归来》吧,想想罗曼.罗兰的《莫斯科日记》吧,想想马寅初、梁漱溟、顾准、林昭们吧,他们并没有刻意地想成为时代的医生,他们或许只是象日瓦戈医生那样只想用自己的高声喊叫来驱走狼群,然而他们最终同样只能面对广袤的原野皑皑的白雪,泪流满面,恰如日瓦戈的命运,甚至比他更糟:只能面对铁窗,面对绞架,面对死的永恒!

此时,我的耳边又一次响起我们马校长的声音,那是迎接1957年新年时,在大饭厅召开的全校大会上,他能自由讲话时说的最后的几句话:“他们说我的‘马’是马尔萨斯的‘马’,不,同学门,兄弟我的‘马’,是马克思的‘马’!”当历史跨进1957年,多少喉咙再也不能发出自己的声音了。

我们这个民族的这段历史呵,该如何书写呢?

Wednesday, October 25, 2006

任彦芳:四十年后对文化大革命的反思(提纲)

今天我在整理文集的《谈文说艺》卷时,正值毛泽东亲自发动的文化大革命四十周年之际。官方媒体没有一点反应,是想不要提起这些令人难过的历史吧。但是,一个不能从灾难中反思并吸取教训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可悲的民族。今天,过去四十年后思考应该是“四十而不惑”的思考,然而直到今天,我仍不能说已经不惑了。我在那十年中,大约有近六年时光是在接受审查中渡过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1978年,吉林省革命委员会第三专案组宣布我的全部问题清楚,由吉林省给我沏底平反,并退回了我写的全部“罪行交代材料”及我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写的一些大字报、发言录音稿。厚厚的两包,共计有六十多万字。这是我在六年里所写的反复交待,是我一生中写得最长的一部作品,这是用血和泪写出的。有真实的表白,也有为了生存而写出的谎言。重新翻阅这些文字,成了我四十年后最珍贵的反思资料。它们好像出土文物,目睹这些出土物,会叫我回顾起那非常年月,竟产生了错觉,这些文字真是我写的吗?真有这样的事发生吗?四十年后,我自己都怀疑起来了。

手抚摸着这些出土物,我确切地感受到那个年代确实在中国大地上存在过。


我个人在这十年内,分如下几个阶段:

1966年3月,我在兰考四清时入党,参加了中央文化部领导的《焦裕禄》电影创作组。创作组正讨论由李准起草的剧本提纲时,接北京令回京学习《林彪委托江青在部队文艺工作座谈会纪要》,5月,文化部赵副部长宣布创作组暂时停止,各回本单位参加运动,我于6月11日回到长影,此时吉林省委工作组进驻了长影。我因出身红五类,自然成了依靠对象,参加了工作组领导下的专案组,整理总编室重点人物张天民、房友良,李威仑、于敏等人的材料。后又被选为总编室文化革命领导小组副组长。我接受了五七年反右派的教训,一切听工作组指挥。
1966年10月,我接受厂文化革命领导小组指派到北京中央文化部请示由长影继续搞《焦裕禄》电影事。到文化部才知首都文艺界正造肖望东部长的反,见不到领导。我便开始到各大学学习。接受了当时北京的新观点。我多年压抑的心得到一次释放。认为毛泽东要行大民主,可以把所有有问题提出来了。明白这次运动和反右时不同了,是对着当权派的,所谓矛头向上就是大方向。于是回厂后,自动自我罢官,不当文革小组长,提出自己对长影运动的看法,从保守走进造反队伍。我提出“一条黑线,两个宗派”,由同意与反对此观点而使长影分成两派,我自然成了一派的头脑。我所收入本集中的几件出土物,就是这个时期由群众组织印出来的传单。读者从中可以看到当时我的狂热。这是一种压抑情绪的宣泄。还有一个我在大会上五个小时的讲演稿,更全面地表现了当时的思想,对立的派别为了批我而从录音上刻印成小册子,约有五万多字,此处不收。
1967年,上海一月风暴后全国夺权,长影的一派夺权,我们与这个造反大军因而发生了分歧,被迫进入了社会。进入七月,长春开始武斗,我宣布退出此次革命运动,因为变成了“武化大革命”。我从此成了逍遥派,回到了河南兰考及开封家中,并对此次运动进行新的思考。
1967年8月,由于我在河南省的言论由兰考革命委员会把材料寄到长影掌权的造反派手上,成为导火索,我的问题全面暴发。我开始接受审查。最后以“为刘少奇翻案、为右派翻案、为文艺黑线翻案的反革命集团头头”定罪成立我的专案组。1968年8月工宣队进驻长影,重新调查我的问题。1968年11月,工宣队宣布对我解放,公布调查结果。于是我从阶下囚转眼变成长影整建党领导小组的群众代表。此时才知兰考未把我的关系转来,我要重新入党。1969年,我调入当时刚成立的省文艺组工作。
1970年5月,开始清查五一六。我再次被揭发出来,以“现行反革命”言论接受审查。我先在长影接受批斗,后来送到省五七干校,继续接受审查。直到1973年春离开干校宣布“解放”。这三年多的时间,几乎让我家破人亡。1978年吉林省对我彻底平反。因我而被株连的家属回到文艺团体。

我在文化大革命中,因言论获罪。主要“罪行”的交代有以下方面。

我写大字报《不明白》。我在大字报里提出,为什么派工作组就是路线错误?为什么四清时派工作组就是正确的?说这就是为刘少奇鸣不平。我交代反动思想说心里是不明白,刘主持工作时派工作组是毛泽东同意的,那是党中央的决定,如何成了刘邓的错误呢?我想过去搞土地改革时也是派工作组的,这次为何就错了呢?后来想,这是不是有点对刘少奇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这次文化大革命是从《海瑞罢官》引发,就说这是为彭德怀叫屈的毒草。我说,当年毛泽东不是提倡过要学习海瑞、魏征精神吗?我看不出这个戏有什么问题。我交代反动思想说,我一直对彭德怀挨整想不通。因为我也曾在北大时给毛泽东写信反映农村事,那些问题确实存在。后来证实那是对的。我心想就是应给彭老总把案翻过来。
周扬是反革命两面派。但在反右派时,他可是左派,他把那么多作家打成右派,实际上他和右派并没有区别。这引起我对当时及历次运动中的左派的怀疑。吉林省委为了保自己,就说自己是和周扬等黑线作过斗争的,实际上并不如此,根本就没有什么路线上的斗争,有斗争也不过是宗派之争。于是我在长影大会上发言提出“一条黑线,两个宗派”,整我者称这是以我为首的“翻案集团”的纲领。我交代思想说:我是以否定一切的形式打“左派”,实质是为打成右派及右倾的人鸣不平。根源是我曾是这些运动的被整者。反右时,我差点成了右派,反右倾时,我受批判半年,大学毕业仍带着“对三面红旗有很多错误看法”的鉴定离开北大的。我交代时说,我确实认为一些右派是冤的。(长影掌权的一派看了我的档案后,贴出大字报,说我是“漏网右派”,从而找到了为右派翻案的根源)
4、在第一次打成“翻案集团小头头”时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成为我的最重要的罪证的是我在毛泽东《论联合政府》上的批字。为此引起省里的重视,把我的《毛泽东选集》抄走,将我在上面的批字拍成照片。

毛泽东在1945年的《论联合政府》里有这样一段话: 在中国,为民主主义奋斗的时间还是长期的。没有一个新民主主义的联合统一的国家,没有新民主主义的国家经济的发展,没有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合作社经济的发展,没有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即新民主主义文化的发展,没有几万万人民的个性的解放和个性的发展,一句话,没有一个由共产党领导的新式的资产阶级性质的彻底的民主革命,要想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废墟上建立起社会主义社会来,那只是完全的空想。

有些人不了解共产党人不但不怕资本主义,反而在一定的条件下提倡它的发展。我们的回答是这样简单:拿资本主义的某种发展去代替外国帝国主义和本国封建主义的压迫,不但是一个进步,而且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过程。它不但有利于资产阶级,同时也有利于无产阶级,或者说更有利于无产阶级。现在的中国是多了一个外国的帝国主义和一个本国的封建主义,而不是多了一个本国的资本主义,相反地,我们的资本主义是太少了。


读到这些,我当时做了这样的思考。我们没有经历几年新民主主义,便进入了社会主义。毛泽东这篇文章发表时是一九四五年四月二十四日,不到五年,为何就进入了社会主义阶段?一九五四年在全国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上便宣布为社会主义而奋斗了,这是长期吗?是不是过急过左,而民主主义没有实现完成呢?

在中国资本主义并没有得到发展便想在封建主义土地上建成社会主义这不是空想的社会主义吗?

刘少奇在1949年对天津工商业资本家的讲话,在当时是刘少奇的罪行称他宣扬“剥削有功”,但当我学到毛泽东的文章时,我便认为刘少奇并没有错,他和毛泽东这一观点是一致的,为何刘少奇便错,毛泽东便是对的呢?

于是我在这书上批字,把这段话和刘少奇天津讲话对照应如何理解?这个如何理解的提问,我曾和同室的朋友交谈过,运动深入对我揭发,朋友把我在毛泽东著作上批字的事揭了出来。于是军宣队便认为运动深入挖出了“很深的现行反革命”了。在批我的会上我只能老实说出我的“反动思想”。因为有书上批字为证,无法再辩解。

5、为刘少奇鸣不平的另一个重大罪证是关于刘少奇《论共产党员的修养》的议论。我说,这是当年全党都学习的一本书,突然变成大毒草,变成黑的了,实在不好理解。1962年在人民日报上重发此书,不是党中央批准的吗?当时毛泽东不可能不知道。现在说他的要害的背叛无产阶级专政,说服力不强。我同时说,刘少奇一直是宣传毛泽东思想的,刘成了白区工作的典范,也是在《毛泽东选集》上写的。为何一下成了叛徒、内奸、工贼?这么多年共产党组织没有审查出来吗?他都成了国家主席了,给谁当内奸,他要图什么?他是国家主席,如果要打倒,也应该通过全国人大,走个过场吧。现在说打倒就打倒,怕老百姓心里不服。因为我知道这是我与河南省一个同志私下的交谈。知道他也只揭发了关于《黑修养》的几句话。我一直不承认此揭发,故总无法定案。

以上几点属于“恶毒攻击毛泽东思想,为刘少奇翻案”罪的主要内容。

6、关于对林副主席攻击的言论。我原话是:中国的军队不是一个四野,不是一个林彪元帅。现在把别的老帅都打倒,林能不能统帅全军,我真担心,别的将领不服,中国会发生军队动乱啊。在党章上写上谁是接班人,这可是历史上没有过的事。批我时上纲说,我不相信林能领导全国军队。

7、我在河南说过:周总理会处理各派,都是革命群众,不支一派压一派。这事就要和稀泥。周总理可以说是高级的泥瓦匠,和得最好。上纲说,我攻击周总理是泥瓦匠。

8、关于攻击江青的言论。1967年8月,我们被迫到沈阳市,在沈阳大广场,我参加了大辩论。宣传受压一派的观点。不久武斗起来。我认为是因为江青提出“文攻武卫”后引起的。我写出感想:武斗方知真无能,最愧气质是书生;难道强权是真理?鲜血洗我眼渐明。我在我派群众集会上说:自从江青同志提出“文攻武卫”后,文化大革命变成了武化大革命,各地都动起了枪炮,我们是文化人,是参加文化大革命的,不能参加武化大革命。所以我宣布退出一切组织,不再参加活动了。我也劝同志们不参加,你打死人要偿命,你被打死死得不值。此诗和言论上纲为攻击文化大革命是武化大革命,及攻击江青是武斗挑动者。

9、关于对样板戏的评说:江青说《沙家浜》的第一号人物是郭建光,这不符合剧本的实际。因为谁是主要人物,不能从政治作用上说,而要看谁在剧的矛盾中心。这个戏的中心人物是阿庆嫂,怎能说是郭建光呢?江青搞的《白毛女》把杨白劳改成反抗者,举起了棍子打人。这并不如原来歌剧中的杨自杀感人。原来的被逼自杀也是一种典型。不能说只有反抗才典型。如果进一步说,那年月有了红军了,他应该参加红军不更成为自觉地反抗了吗?只要一种典型,不能有不同的典型,便没有真正感人的作品了。这种议论也成了攻击江青亲自培育的样板戏。

10、姚文元发表了《评陶铸的两本书》,我向一些同志说,这个评论不能服人。那篇松树的风格,我早就读过,写得好,是激发人向上的作品。现在,陶铸成了叛徒,对他的文章便作别论了。如果他不是叛徒,这本书就不能这么说。那还得有个客观评价标准吧。

以上几点属于“恶毒攻击无产阶级司令部、攻击文化大革命”的言论。

我把交代的内容,反复地交代。当然,我对两个人在一起说过的话,则基本采取不认的态度,或者把主要内容淡化,所谓避重就轻。因此总难以定案。


四十年后的再思考


文化大革命,应叫大革文化命。是中国的一场空前浩劫,空前地对中国文化的大破坏,形成了中华民族的新的觉醒。它的产生有它的必然性。一是封建主义的土壤所产生的不是民主而是专制,它产生的领袖必是封建帝王,帝王必然要金口玉牙,要用现代迷信支持其专制;这不是个人因素所决定的。这与毛泽东的个人品质有关,但起决定作用的是社会原因。是历史的必然性。这场革命的最终目的,是完成听从一人意志的封建复辟。中国资本主义不发达,根本不会有资本主义复辟。二是国际共运从第三国际列宁所实行的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便是党的专政,实质是党的领袖专政。领袖驾凌于共产党之上。苏联产生了 斯大林的独裁,中国出了毛泽东的斯大林加秦始皇式的独裁,今天朝鲜的金家父子独裁,一切共产党执政的国家全都要个人独裁,不令人深思吗?中国共产党成立了半个世纪,却仍没有党内的民主可言。不能说这是个成熟的党。这样的大党竟不能制止独裁破坏法制,国家主席不能用宪法保护,百姓更谈不上人权了。谁之过?不能说是那个人。是每个中国人都应思考的责任。党的九大,竟一致通过开除刘少奇党藉,这个党代表大会不是一人的工具吗?后来又开会一致通过为刘少奇平反。那些中央委员起了什么作用?原来中国的革命实质是农民革命,这些革命者多数头脑里是打天下坐天下要拥戴好帝王的思想。对毛泽东的迷信就很自然。从对毛泽东喊万岁便知与封建时代没有多大区别。这场悲剧是毛泽东的悲剧,更是中华民族的悲剧,历史的悲剧。

面对着这场悲剧,所有中共的中央委员和每个共产党员都应反思,所有中国人民都应反思。你在这场悲剧中扮演了什么角色。不要把一切罪责推给四人帮,推给毛泽东完事啊。

试想,在高度发达的民主国家,会产生这样的悲剧吗?我们从没有听说过,美国要喊在某个总统为首的领导下,为什么共产党执政的国家要把个人驾凌于党和国家之上?民主国家不可能产生个人迷信。中国今天要使悲剧不再重演,必须把民主革命进行到底。实行切实政治体制改革,建设一个民主国家,实行宪法所保障的一切民主权利。真正走向共和。从国民的臣民意识走向公民意识,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这还要相当长的时间。

一切政治斗争的实质是夺取权力。毛泽东由于与刘少奇发生过意见分歧,便想把刘搞掉,便无中生有地制造出两条路线,两个司令部。毛先利用林彪宣扬的对他的个人迷信,把学生鼓动起来造反,把刘少奇搞掉,把一切阻碍他意志的人,不管你是谁全都搞掉,罪名全是莫须有的。由于对毛的迷信,群众相信这是在保卫神圣的路线。群众之所以能发动起来,且对当权派如此行动,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那便是这些人如毛泽东所说,官做大了,不再关心百姓,官僚主义。所以群众有气,一旦爆发便不得了。这是群众参预这场大动乱的社会基础;那就是人民对执政者的不满情绪的宣泄。这是长期受压抑的心理的宣泄。可以说,文化大革命中有两种夺权:毛泽东的夺权,所谓从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手中把权力夺回来。群众也有另一种夺权。那是要求有人权,这是一种夺取人权的行动,也就是夺取他们的生存权和自由表达意志的民主自由的权利。

利益是行动的动力。群众中分成了两派,所有参加者无一不是和自身利益相联系。有的造反是想从中得到好处,有的保守,也是想保自己的已得到的权益不失去。造反到底是怕如不能胜利便会重受压制,失去现有的地位;当然也有个人野心家想通过造或保的行动得到自己的权力。这所有的人无一不打出一个旗号,那就是保卫毛泽东思想和毛主席革命路线。

解放后,毛泽东发动了无数政治运动,并把全国人民无一不和政治相联起来。这些运动,大都压抑了人民的内心情绪。文化大革命是一次情绪的宣泄爆发。这便不可免地有破坏性。毛泽东让群众对所有干部冲击,便给人一次宣泄机会。群众把对共产党干部的脱离人民多年的不满发泄出来。这才能让这么多官员吃苦头。在文革中被打倒的邓小平深知此点,这才有了他在重新执政后的思考。如果说这场文革的作用,便是促使中国党的领导人从他们受害中重新思考中国社会,这才有了中国的进步。邓小平的改革开放,使中国走向正确之路,并且提出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才有前途的正确论断;才有了彭真一言九鼎力主中国农村首先实民主自治,对中国人民进行民主和法制的教育和训练。


毛泽东的悲剧,是我思考了四十年的话题。


我坚持认为,毛泽东主观上是为中国人民的幸福着想,他自认为是最广大群众利益的代表。但是检验要看社会实践而不看宣言。他在建国后的实践与他的主观愿望相反,使中国人民进入了苦难的深渊,使中国社会大倒退到封建奴隶制状态。为什么会有此历史悲剧发生?

毛泽东的哲学思想的错误导致行为的失误。毛泽东信奉“斗争哲学”,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其乐无穷。他写出的〈矛盾论〉,接受的是列宁的思想,把对立面的斗争认为是绝对的,而统一是相对的。他对杨献珍提出的合二为一,批判为阶级调合。斗争哲学在没有取得政权的革命时期是有用的哲学思想,但在取得政权后仍旧用斗争哲学,就必然引起社会混乱,没有一点进步作用了。这是二维思维。中国古代的老子提出的是三维思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负阴抱阳,冲气以为和。只有实践三维思考,才可以进入和谐社会。在建国后,毛泽东用斗争哲学不断地进行斗斗斗,如他所说,中国十亿人口,不斗行吗?因此他不断地搞阶级划分,本来土地改革完成了,他仍旧要分农村阶级,拉一部分人,仍旧用革命时期的阶级路线,而在共产党内部也在不停地斗斗斗,因为“党内有资产阶级”。中国只有在停止阶级斗争为纲之后,才有了好的前程。
毛泽东在未取得政权时,提出的对中国的分析是正确的。他提出要建设一个新民主主义新中国,建立联合政府。他对国民党蒋的独裁进行过多么深刻的抨击,他对民主政治是如何地渴望。但从他掌握了政权后,便一步步走了独裁之路,且比国民党时期在控制思想上更另全面专政。使得中国思想处于僵化状态了。今天重温毛泽东当年写的文章,是发人深思的。
毛泽东不知道社会主义,他自己却自食其言,犯了他自己批评的错误,想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不发展资本主义,却要搞社会主义;而他的社会主义,便是斯大林式的苏联假社会主义。悲剧在于他认为那就是他的理想的社会主义。结果使中国生产力受到大破坏。1958年,更想一步到共产主义,结果是让几千万老百姓死于非命。本来共同纲领规定中国要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他在1953年却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要按苏联模式进行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这使中国走了大弯路。直到邓小平提出不要说姓社姓资之后才走到正确的道路上来。
由于毛泽东不知社会主义,他不了解世界最先进的国家,他从不出国,更不知美国等发达国家,他只知向苏联一边倒,一切学苏联,苏联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只以意识形态划分敌我阵营,在国际路线上只能犯下更大的错误。只有在苏联与中国反目,不同意他的大跃进路线后,他才有些觉悟;在苏联共产党二十大之后。苏联提出反个人迷信对斯大林的独裁清算之后,毛泽东觉得中国也存在这种危险,他才把苏联当成了敌人,怕他成了将来的中斯大林的命运,这便成了他在清除中国赫鲁晓夫的大革命的根源。由于以意识形态划线的结果,我们以保家卫国之名去朝鲜打联合国的军队,使中国多少万优秀儿女死在那块土地上,没有给那国人民带来幸福,却使他们仍在水深火热之中。只有到今天我国才对那邪恶国家做出正确的表态。这实在是中国人民的大幸。我们终于在国际上走向与全世界一致的轨道。全世界经济一体化之后,必然要实现文化一体化,前景是全世界政治一体化,那便是世界大同的共产主义的到来。我们必须和世界同步,才有中华民族的复兴。这就要摆脱毛泽东的阴影,从列宁斯大林的错误理论和苏联假社会主义实践中解放,重新认识毛泽东的悲剧产生的根源,接受历史痛苦的教训,才是民族之大幸,才是中国光明之未来。

历史的疑问


四十年过去,所有经历过文革的人都不能不思考。在社会上我听到和想到的仍旧有不少疑问。由于资料和档案的不公开,这些谜便很难解开,只有等待历史来评说了。

对林彪集团的疑问。林彪是不是一个冤案?林彪出逃是个谜,死更是一个谜。
对江青为首的四人帮审判实际上是对毛泽东的审判。因为江青所言,她的一切行为都是承毛泽东的旨意办的,如迫害刘少奇等。为了保住毛泽东之名声,所谓投鼠忌器,便使那最高的审理少了公正性说服力。国外一直称五人帮的原因。
中国一向以皇帝为正统,别人如反皇帝则为大逆不道,而不是以民为本来判断是非。我党则以毛泽东为正统来定罪,与毛泽东有分歧或者说反毛即反党。解放后定的反党集团,都应以民为本重新审视。
这些疑问怕只有到百年后才可能重新认识了。


今天要编我的文集之时,编入了几篇文化大革命时的出土物,引发出以上的思考。虽然过去了四十年,但仍旧不能说是不惑的思考,到了可以说话不会因言致罪的年代,故可以公开写出,以和大家讨论。

2006年10月24日,参加文化大革命四十周年之际